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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那會是了不得的事情呢?
打個比方,朝廷發往州府的公榜檄文,以往都需要有人唱榜。百姓之中識字的人太少了,就算你貼出去,絕大多數百姓也不知道上面寫的是增稅,還是減稅,是緝盜,還是施恩......
無形之中,既增加了官府的工作量,又因為傳播上的局限,影響了實施的效果。
要是標注了拼音呢?那就會有更多的人看得懂。
“還可以用在蒙學書籍之上。”
幾位大儒已經開始考慮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