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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實秋
結婚這件事,只要成年的一男一女兩相情愿就成,并不需要而且不可以有第三者的參加。但是民法第八百九十二條規定要有公開儀式,再加上社會的陋俗(大部分似“野蠻的遺留”),以及愛受洋罪者的參酌西法,遂形成了近年來通行于中上階級之所謂結婚典禮,又名“文明結婚”,猶戲中之有“文明新戲”。婚姻大事,不可潦草。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把一對無辜男女捏合起來,這不叫做潦草;只因一時沖動而遂盲目的訂下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