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對西方的逐步開放過程中,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從開小口到開大口,到正式建立外交關系(第二次鴉片戰爭后,我們正式成立了外交部,就是總理衙門),這個過程一般認為是二十年。當時皇帝及一些大臣的私念和這種必然也必須的開放是對立的。在他們看來,我們和西方建立外交關系,進入西方的世界體系簡直就是大逆不道、不能容忍的事情。
英國對中國政策的成本核算
此時世界已經進入了殖民時代,大英帝國在全球許多地方已建立起了殖民地。不過,此時英國還是一個商人國度,在制定對外政策時都會進行周密的成本核算,仍然是以考慮成本和收益作為制定對外戰略決策的出發點。究竟是將這個地方變為殖民地,還是保持其原樣;是由英國人來直接統治,還是扶植本地代理人,思考這些問題的關鍵仍在于成本如何。所以,當一些地方沒有多少人口,缺乏完備的社會組織或政府機關時,英國人可能就會直接占領此地作為殖民地。如果當地有首領(哪怕只是酋長),英國則會利用一下這些首領,然后一步步地使這一地方殖民化。
英國人明白,對于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完全摧毀其國家機器,進而建立起一個新殖民政府的代價太高,不是它的利益所在。英國人也承認自己就是商人政府,跟中國交戰只是先迫使中國開放市場。這就是我們第一講中說的,英國把中國拖入其世界體系的第一步。英國之所以迫使中國割讓香港,就是出于此種目的,當年派馬嘎爾尼使團來華,也是想謀求一塊地方作為其商業據點。馬嘎爾尼的理由很簡單,當年明朝政府給葡萄牙人一個澳門作為據點,為什么現在不能給我們英國人一個呢?當時英國人考慮了寧波,考慮了舟山,最后選定了香港。香港的確算得上是中國的第一良港,中國從北到南,沒有一個港口比它好,英國畢竟是海洋國家,眼力真好。
所以盡管英國人派來了艦隊,但在戰爭的第一階段,他們還只是想恐嚇一下中國人,如果能通過恐嚇達到目的,那就輕松了,未必要真打。于是英國艦隊直上天津白河口,這里畢竟離中國的首都更近,恐嚇會起到更大作用,然后清朝果真就妥協了。不過,道光皇帝收到的消息是說,洋人在廣東蒙受了冤屈——被林則徐枉法冤屈了,他們派艦隊前來是要向皇帝喊冤。就像普通老百姓如果覺得自己的冤屈無法在本地得到解決,就可以一路上告,一直告到北京一樣。道光皇帝以為就是這種事兒,他想,既然他們喊冤,我們可以去理直啊,我們去把這事擺平不就完了。他不認為這是一場戰爭,而把其當做了一場訴訟,自認為派出欽差大臣去廣東為英國人平反冤屈就沒事了。道光帝的這一想法在當時檔案里有記載,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然而,當琦善以欽差大臣的身份被皇帝派到廣東以后,很快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冤屈的問題。英國人仍然是想要中國開放口岸,以達到和中國人經商的目的,他們甚至還要求獲得一個據點。談了半天還是這個問題,給還是不給?顯然,琦善身為欽差,其實沒有權力答應或拒絕這樣的要求。但琦善到最后被逼急了,可能說了一句他可以考慮這個問題之類的話。這邊英國人就以為事情可以搞定了。英國人誤認為琦善跟他們一樣,在涉外談判中可以是國家的全權代表。他們不知道,在中國沒有這回事,中國還沒有新式外交,沒有這種全權代表的概念,欽差大臣雖然位高權重,卻根本沒有這個權力。此時林則徐在廣東還沒走,就把琦善的行為寫進奏章,通過廣東巡撫遞了上去,道光皇帝看后大怒:派他去辦事,怎么把國土給賣了!于是,琦善的仕途也就完蛋了。
中英的戰爭技術和戰略對比
琦善被免后,鴉片戰爭的第二階段也就開始了。這里有個問題,就是為何英軍不立刻把廣州占了。其實原因很簡單,廣州離北京太遠了,那里不是危及北京的要害,而只是這個帝國的一個通商口岸。天高皇帝遠,廣州是唯一允許放肆一下的地方——中國傳統的治理思路一直如此,之所以廣州能走在變革的前列,就是因為中央政府一直采取默許態度。所以,廣州肯定不是帝國的要害。要想威懾清朝,應該直接打到北京去,但那里遠啊,而且白河口那里能不能駛入內地還很難說。然后英國人就想到了第二個攻擊目標,也就是漕運的起點,長江三角洲這一塊兒。他們之前就測量過了,大船從這里絕對可以駛入,他們知道,只要把長江這里一掐,就能斷絕漕運路線,北方政權沒有糧食,可能就要完蛋。但是我們后來的歷史書卻說,英國人沒有在廣東交戰,是因為怕林則徐,在福建也沒有交戰,是因為怕鄧廷楨。其實,根本沒有怕的道理,他們怎么可能怕呢?
從武器上講,雙方當時的差距并不算太大,當時英國的工業革命還沒完成,派來中國的軍艦都是一些三桅、四桅的大帆船,輪船也有,但還主要是作為輔助船只應用的。英國人的炮和槍基本還都是前裝式的,比我們的精度是要好,但基本還處在一個檔次上。我們的火炮也是從前面裝藥,在后面點火,無非他們比我們裝藥快一點,射速高一點,也靈活一點。我們的艦船上也安置了大炮,只是船不行。英國人的船都是幾層的,一層層密密麻麻的都是炮眼。船艙里頭的炮架帶著輪子,可以活動,這樣就可以調整角度,裝填好炮彈以后,就把炮推到炮口,轟的一下,將炮彈發射出去以后,炮架就會利用后坐力退回船艙,船艙后都放著大的棉花包,防止后坐力對船體的破壞。當時每一尊炮都是利用繩子牽引的,如果繩子斷了或是亂了,炮就有可能亂撞,甚至把船撞沉。歷史上多次出現過這種事故,就是作戰時船艙里的炮亂撞,結果把船撞沉了,所以發射火炮時必須嚴格管理。大家想想,這樣的火炮和當時中國所裝備的火炮相比,盡管火力很猛,而且可以一次幾十門炮齊射,瞄準的技術也更好,但基本還是處在同一個等量級的。中國沿海的許多要塞都裝備了大炮,后來林則徐到廣東整頓海防,發現這些海防炮沒有瞄準器,而且不能移動,于是也采取了一系列的變革措施,不過,清軍的火炮的確沒有英國人的好。槍也如此,英國人當時裝備的是前裝燧發滑膛槍,而當時清軍也有三分之一的軍隊都裝備了火銃。單從人數上看,裝備火槍的清軍總人數應比英國的多,但是英國人的具體戰術是和使用火槍相配套的。他們作戰時組成方陣,當時不像后來這樣講究散兵線,士兵們會排成三到四排,前排放槍,后排裝藥,前排射擊后立即后退,后排就頂上,層層輪換,有條不紊,這樣方陣就能夠保證不斷地發射。當中國人面對著這種能持續放槍的方陣時,不消一會兒就散了——被打散了或嚇散了,當然也就無法對英軍造成實質性的傷害。這種情況在世界其他地方都很常見,真的不是中國士兵太慫,只是英國人的戰術真的太厲害了。英國人后來也曾經攻打過虎門炮臺,那些炮臺曾經被林則徐和琦善等人加固過,而且往上面增了許多兵,但是沒什么用,為什么呢?想想看,炮臺也就一小塊地方,平時幾十個人就足夠了,無非就是搬搬炮彈,放一下炮,往上增兵幾百人有什么用啊?沒什么用,只能是給人家當活靶子炸。而且我們的炮臺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沒有蓋兒。那個時候火炮的威力還不算大,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的時候,就連開花大炮都不多。開花大炮用的炮彈是什么呢?就是在球形炮彈里再裝上*和*。那個時候好多的還是實心炮彈,威力有限,如果炮臺上加筑了頂蓋兒的話,炮彈一般射不進去,只會砸一個小坑,只有開花大炮才會在發射到預定目標后爆炸,此時威力才大一點,但如果防護堅固一點,也可以頂一陣。所以,當時如果炮臺有頂蓋,就能起到很好的防護作用,可是那時的炮臺基本都沒有蓋兒。去沿海的一些戰爭遺址參觀就會發現,那些炮臺外表看起來很不錯,開放式的,利于游人參觀,但打起仗來就不行了——被人瞄準了一頓猛轟,估計連人帶炮都會炸沒了,然后步兵登陸一沖,這邊就徹底潰退了。所以虎門一戰,關天培手下三千將士幾乎全軍覆沒,他老兄也抹脖子了,但英軍只有幾個受傷的。你想想,這打的是什么窩囊仗。
其實,鴉片戰爭之敗,不在于清軍的將領和士兵不勇敢或者不愛國,也不是武器差太遠,關鍵還在于具體的戰爭技術和戰略境界比別人差太遠。清政府不知道炮臺還要修筑頂蓋,而且增兵也不是這么個增法,往炮臺上多增兵就是增大傷亡嘛。后來沿海的歷次戰役幾乎全是如此,唯一給英軍造成較大損失的就是鎮江,在這里,八旗兵最后一次捍衛了他們祖先的榮譽。以前八旗兵很厲害,但康熙以后一直表現不好,這一次是他們最后一次閃耀光輝,副都統海齡率領他的一千青州兵確實打得很不錯。當然,英軍也太大意了,因為之前沿途的戰役贏得都太順利了,所以在攻打鎮江時他們沒有按照之前的作戰模式——先依靠密集的炮火把中國軍隊的防御體系砸爛,然后再派遣步兵登陸——這一次英國士兵沒有準備炮火就直接上岸了,然后就跟八旗兵肉搏,所以這一次英軍傷亡了一百余人。馬克思曾說,如果英軍一路都是這么損失的話,他可能就到不了南京。畢竟英軍的總人數是很少的,但給英軍造成重大損失的戰役,也就這么一次。
所以說,現在回望當年的鴉片戰爭,中英兩國軍隊在物質上的差距并不算大,關鍵是戰術境界差了檔次。我們的軍事思想和軍事組織已經落后了歐洲許多年,中國軍隊早就用上火器了,明朝就建立起了專執火器的神機營,但從來沒有想過在軍事組織上進行革新,將冷兵器時代的肉搏戰法轉變為現代利于使用火器的新式戰法。清朝統治者和軍隊將領或許從來沒有想到過這個問題,因為在此以前他們沒有遇到過像英國這樣的對手。而一旦遭遇這樣的強敵之后,他們就會覺得非常不適應。這么多能戰之士,從全國各地征調到沿海,卻是打一仗敗一仗。我們歷史書上所說的英雄,從關天培、定海三總兵到陳化成,這些英雄們的戰績都非常差,他們最偉大的地方就是死得比較壯烈。其實海齡是打得最好的,但我們卻沒把他當成英雄。總之,中英之間軟件建設的巨大差距,導致這場戰爭一直呈現一邊倒的態勢,英軍最終打到南京,中國被迫與其簽訂城下之盟。
開放教禁帶來了西方的輸入
對道光皇帝來說,《南京條約》是莫大的恥辱。此前的清朝皇帝還沒有在戰敗的情況下跟對手簽訂過這樣的條約,所以道光帝覺得這種事落在自己頭上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說良心話,在當時的帝制時代,所有的人都是臣民,只有皇帝一個人是有自主性的人。可以說這個國家唯一需要擔當責任的就是一個皇帝,其他人都不需要有什么責任心,起碼從法理上講是這樣的。除非你有額外的精神,就是想治國平天下。但前面講過,清朝恰恰又是一個皇帝不讓士大夫胸懷治國平天下之雄心的朝代,所以士大夫既沒有多少自主性,也缺乏積極性。這樣,全國只有一個皇帝要對國家大事負責,所以他確實是很難受的,但盡管他很難受,卻并沒有對這樣一個重大的歷史事件進行深入思考。在簽訂這個條約時,其實道光帝只是想盡快地把這事情解決掉,無論是賠錢也好,割讓香港也好,五口通商也罷,他只希望把這件麻煩事趕快解決掉。包括后來嚴重損害中國司法獨立,讓我們中國人感到非常屈辱的領事裁判權,也就是外國人在中國違法時,中國將對其審理的權力讓渡給外國領事,這個條款其實是中國人拱手相讓的。之前由十三行管理外商的時候,外國人在中國犯罪究竟由誰審理,按哪國法律審理的問題一直沒能解決,中國人不勝其擾,最后中國人讓外國自己處理算了,我們不管了。后來外國人也說,中國不是個法治國家,因此外國人不會將在中國犯了罪的外國人交給中國法官審理,這種事情一般是由外國領事負責,外國領事在此時就相當于法官了。到最后,凡是外國領事主持的法庭,基本就是由領事說了算。進入二十世紀后,中國人看到中國的法律無法制裁在華違法的外國人時,感覺非常痛心,但一開始這其實是中國人自己送出的,外國人根本沒提這件事,不過既然你送了,人家也就笑納了。
中英《南京條約》沒有規定開放教禁,但是里面有一項關鍵條款。英國人是個很有意思的民族,鴉片戰爭是它打的,但在打完仗以后,它覺得其他列強也可能跟中國打仗,所以在《南京條約》的附件中有一項“利益均沾”條款,其中規定,大清帝國以后跟其他西方國家所簽訂的條約,其效力應對所有的西方世界有用。別國打了仗,占了便宜,它也跟著沾光。之后法國、美國就跟著來了。法國當時是羅馬天主教教皇的護教國,也就是說它有支持宗教傳播的責任。在中法《黃埔條約》中,對比《南京條約》多了一項條款,就是開放教禁。這個條款是很重要的。以前中國也曾對西方天主教開放過,后來因為禮儀之爭斷絕了,到雍正時期就徹底禁教了,這一次又開了。開放教禁以后,事情就發生了很大變化。法國人的意圖只是開放天主教,雖然新教其實早進來了,但也通過條約得到了正式地位。天主教的傳入在中國引起過很多糾紛。天主教主要在農村傳播,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以后,很多的教案都是它引起的——在鄉村引起過很多很大的糾紛,總是生出一些群體性事件來。新教在傳播中雖然引起的糾紛不多,但它給中國帶來的變化和影響十分重大,比如太平天國起義的誘因之一就是新教的傳入。后來中國的變革,從自強運動、洋務運動到戊戌維新,甚至到民國后的軍閥時期,很多都跟新教有關。真正在中國有影響的傳教士,基本都是新教的傳教士,這很有意思。還有像《萬國公報》這樣由新教教士創辦的報紙,對中國思想界起到了一定的啟蒙作用。也就是說,開放教禁,其實也就是開了一個后門,借著這個后門,西方思想借著傳教士的力量再次輸入進來。中國最根本的變化是要靠信息的輸入,而不是槍炮,槍炮只是一個引子,要想真正讓這個古老的帝國發生變化,其實還主要得靠新信息的輸入,而當時的信息輸入者之一就是新教。所以說,關于新教對近代中國的影響,在以前的中國歷史研究中,可能長期被低估了。
傳統歷史締造的兩個神話
傳統的灌輸式歷史,關于鴉片戰爭曾經創造了兩個神話,如今都需要我們破解。
其一,就是忠奸格局的神話。它實際上最初是一個民間流傳的范本,民間常常流傳楊家將、岳飛傳之類的愛國故事,在這種故事的敘事中,忠于國家的將領在前線殺敵報國,一般來說是勝券在握的。但他們最后失敗了,為什么呢?民間的說法就是有奸臣在后方搗亂。這種敘事的邏輯是:如果后方沒有奸臣搗亂,中國人將每戰必勝。
這種忠奸格局盡管是民間敘事,但對朝廷畢竟還是有影響的,這在鴉片戰爭中特別明顯。在民間敘事中,林則徐是忠臣,洋人們都怕林則徐,穆彰阿、琦善他們則是奸臣,專在后方搗亂,如果沒有他們,鴉片戰爭的結局肯定不會是這樣。當然事實并非如此,洋人們怕林則徐嗎?其實不怕,后來林則徐被派到浙江,跟裕謙一起組織抵抗,也是照樣失敗。事實證明,琦善來了之后,并沒有削弱廣州的防務,最后還不是一敗涂地。林則徐一個人是不可能挽救清朝的敗局的,他也就是剛睜開眼睛而已,睜開眼后他也沒有辦法來戰勝這些洋人,他也手足無措。
而且,不一定在前線的就是忠臣,身處后方的就是奸臣。茅海建先生的論著告訴我們,待在后方還沒有上前線的人,一般都喊得很兇,都是忠臣,可一旦上了前線就完了,因為他們發現事情和想象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兒。而且這些京官一般都會驚呼滿地都是漢奸,他們都很疑惑,在中國打仗,為什么中國人都向著英國人啊!他們的驚詫有道理嗎?沒有。我看材料時發現,當時多數中國老百姓在戰爭中其實沒有什么立場,因為他們的觀念是,兵和匪差不多。在中國歷史上,兵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歸屬于一個封閉的組織。如果被派出去打仗了,他們的紀律就會很不好,每到一個地方都會搶劫老百姓,所以沿途的老百姓都跑光了。俗語說,匪來如梳,兵來如篦。兵來了肯定要躲,所以常有躲兵的說法,注意,這里躲的不是敵方的兵,而是自己的兵。英軍來了中國老百姓也躲,不過,從現有的材料來看,當時英軍的軍紀要比清軍好一點——我們老百姓會跟英國軍隊做買賣,因為他們發現洋兵很少欺負他們。在長江沿岸,只要英國軍艦泊岸了,農民們就挎著盛著茶葉蛋什么的籃子,很勇敢地爬上大軍艦,跟英國人做交易。這個真的沒辦法,老百姓們都沒有什么立場,但不能因此就說他們都是漢奸,至少,當漢奸還是要有條件的。
但是,當時到前線的官員都很恐慌,感覺遍地都是漢奸。然后就有人問了,為什么清政府不發動群眾,讓英軍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其實清政府也想過,好多朝廷命官都想發動群眾,借此組織民團。于是,另一個神話也在戰爭中逐漸形成,就是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這有點類似老虎棒子雞的游戲,中國人骨子里都喜歡這個游戲,其實它也是個神話。即使朝廷成功地發動起群眾,他們也未必頂事。像三元里抗英這件事,其實就經過了我們長期的演繹加工。英國人明明就損失了一個人:英國人用的是火繩槍,需要用明火將引火索點著,然而當時大雨如注,火繩槍也就起不了作用,然后有個英國士兵就被中國農民用鉤鐮槍給鉤去了。英國人發現后,又派出一個燧發槍連的士兵去把受圍困的軍隊救回來了。就這么一件事,卻演繹成了三元里抗英斗爭大捷,殺死一名英軍少校等。如果當時我們的民眾真的同仇敵愾,能對英軍產生這么大的威脅,那當時朝廷或地方政府發動發動群眾不就能打贏那場仗了嗎,也就不用簽條約啊。而且,當時政府其實一直在發動群眾,很多檔案材料都可以證實這一點,只是效果不大而已。所以,這個故事也是一個神話。缺乏組織而且沒有什么先進武器的老百姓,怎么可能會抵擋得住英國的正規軍呢?根本就抵擋不了。
中國近代化的第一步
鴉片戰爭結束之后,中國開始邁出近代化的第一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也贊同將1840年作為中國近代史的起點,中國自此開始被拖入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盡管鴉片戰爭之后中國被迫開放了五個口岸,但中國官方卻一直想辦法去抵抗,就是明開暗封。你們外國商人不是來了嗎,來了我不讓你賣出東西。當時外國人也是異想天開,一看到中國開放了,就把各類大宗商品嘩嘩地往中國運,就連刀叉、睡衣、鋼琴都運來了,但這些玩意兒中國人怎么可能接受得了呢?肯定賣不出去的。當時外國人對中國市場還不太了解。而且,由于具體的商貿規則還沒有制定,所以開放口岸之初,開展正式的中外貿易還存在許多障礙,此時仍然是以走私貿易為主。但有一個變化,關鍵在于他們把上海作為五個通商口岸之一,這是英國人最聰明的選擇之一。
當時上海還是一個小縣城,一個非常非常不起眼的小縣城,本身主要是長江所攜帶的泥沙在入海口形成的三角洲,發展歷史比較短,沒有什么底蘊。但上海的優勢在于位居長江口,而且跟江浙是一體的。它是江浙向外的一個延長點,以廣大的長江沿線為腹地,尤其是以長江中下游這一地區為支撐。而那里從唐以后就是中國市場經濟最發達的地方,在清朝依然是如此。這一帶的農民沒有多少自然經濟的概念,他們的生產主要是為了交換。比如,農婦的紡織業基本就跟包買商的概念聯系在一起。包買商把原紗批發給各家各戶,等他們織成布后再以較高價格收回來,這種形式作為一個巨大的商業網絡在江浙地區長期存在。在開放口岸之前,政府可以利用廣東十三行這樣的官商機構控制對外貿易,此外只能進行非正規的走私,走私的主要貨物就是鴉片,這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走私。但到了上海這里就不一樣了,本來這一地區就有很強大的商業潛力,而且有根基很深的市場網絡和商業傳統,所以很快就能跟外商達成一致,很多原來在澳門、珠海一帶跟洋人打過交道的人也很快在上海找到了新的發展機遇,于是這個地方很快形成了一批買辦商人,上海的廣東幫逐漸形成,并在上海立足。到了1850年以后,上海的對外貿易總額已經超過廣州,成為中國最重要的對外貿易口岸。
當時在上海的外國人不愿意在城內居住,希望在城外規劃土地建房,當地官員也覺得管理外國商人比較棘手,于是上海道的官員就跟外國人簽訂了一個租地的條約,即后來外國人的居住區發展成租界的雛形。現在的上海市就是圍繞著租界開始發展的,原來老的縣城反而被冷落了。當時租界外邊是華界,華界也模仿租界的管理辦法,于是,整個城市都以租界為發展的模仿對象。上海這樣一個大城市的出現,也在日后極大地改變了中國。從前的上海就是一個小縣城,無論是從政治還是經濟方面都沒啥地位。但從此以后,上海不僅一躍成為中國的經濟中心,而且在相當程度上也成了文化和政治中心,中國近現代史上的很多事兒都是在上海發生的。越往后,上海的重要性越強。上海的出現,使中國的政治地理格局發生了改變。
清政府對鴉片戰爭的態度,如剛才所說,是希望盡快把這場戰爭以及它所帶來的影響消解掉,統治者希望假裝這事情沒發生過。于是,整個朝廷對這個事就不再說話了,只有少數人開始努力地去逐步了解西方。比如說梁廷枏,他有一本筆記叫做《夷氛聞記》。他通過各種渠道了解西方,從而著有這本筆記。更偉大的是魏源,他根據林則徐編纂的《四洲志》以及其他一些資料編了《海國圖志》。現在有人批評魏源沒有知識產權的概念,書成之后居然完全沒有提到林則徐的名字,但不管怎么樣,他還是做了很大的貢獻的。做得最好的,當屬徐繼畬,他當過巡撫,編了《瀛寰志略》,這本書是當時中國人描述西方最好的著作。魏源其實還是比較馬虎的,《海國圖志》有些地方很想當然,到了《瀛寰志略》這里就很不錯了。但這樣一些努力當時都被埋沒了,他們絕對都是一些超前的人,所以他們的書在當時沒有多少人看。此前還有一個福建的士人,曾被擄掠到西方,后來寫了一本《海略》,基本也描繪了西方大致的情形,但出版以后仍然沒有多大影響,發行量非常小。當時不僅是朝廷,普通百姓也希望把鴉片戰爭給忘了,士大夫都假裝不知道。畢竟此時還只是五口通商嘛,整個內地還看不到多少洋人,也看不到什么洋貨,除了鴉片。而鴉片此前已經輸入,所以大家覺得都無所謂,從上到下競相裝鴕鳥。沒有人想辦法去改善軍備,改易軍事制度,或者學習西方造點大船——最早也有人模仿,但工藝不行,造不出來,就算了,沒人想去買一艘回來仿制。《南京條約》一簽,所有事情就過了,然后就想怎么把開放了的幾個口子重新封上。以前是一個口子,現在多了四個小口子,多了就多了唄,我還可以把它們封上。于是,隨后就發生了第二次鴉片戰爭。
第二次鴉片戰爭
第二次鴉片戰爭發生在英國人和法國人要求續約的時候。這場戰爭在國外被稱為“亞羅戰爭”,也就是由“亞羅號事件”引發的戰爭。我們的歷史書也講過,所謂的“亞羅號事件”,其實是一個非常微不足道的事件,一艘掛著英國國旗的中國船,被中國水師查了一下,然后有個中國士兵把那面英國國旗拽下來,踩了一下。這有什么了不起的呢?這本來就是一件小事,放到如今,完全可以通過外交交涉解決的,但在當時卻比較麻煩。首先,當時中英還沒有建交,當時中國政府還沒有承認英國外交使節的正當性,那該怎么交涉呢?其次,中國也沒有什么衙門可以和英國使節交涉,哪個部門愿意出面擔當呢?禮部不買賬,理藩院也不管,也沒有外交部,所以,最后只有兩廣總督出來交涉,但他也交涉不了。最重要的問題在于,當時的英法兩國,尤其是英國,根本就不想通過外交途徑來解決這一問題,它們不希望這一事件被簡單地處理掉,而是想以此為借口,迫使中國進一步開放。英法覺得五口通商很不夠,除了上海以外,其余的口岸都不合格,開了和沒開一樣,所以這一次必須讓中國真正地開放市場,必須要讓通商口岸擴大到沿海各處。其次,要跟中國建立外交關系,也就是讓中國政府承認外國公使的正當地位,允許其進駐北京,而且中國也必須派出使節到外國。總之,要迫使中國全面接受正在形成中的資本主義世界體系,能夠不打仗當然更好。但他們確實希望利用這件事給中國政府增大壓力。如果通過談判或是恫嚇的方式能達到目的的話,就不必使用武力,但如果恫嚇不起作用的話,那就只能打了。
于是,第二次鴉片戰爭燃起了戰火,廣州淪陷,葉名琛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然后就被抓住當了俘虜,給弄到加爾各答。其實,葉名琛的行為并不是個笑話,在那個時代,葉名琛要用自己的行動表明自己是個負責任的忠臣,他能做的最多就是這樣了。他以及他所率領的軍隊的確抵擋不了英法聯軍,換誰誰也抵抗不了,只有當俘虜;當然,他可以死,但是使命沒有完成,皇帝不讓他死,是要他主持交涉的,所以只能當俘虜;當了俘虜他表現得很英勇,不食敵粟,自己帶了幾袋米到加爾各答,把這幾袋米吃完后,就絕食死了。葉名琛的悲劇實際是朝廷的悲劇,面對這樣的危機,朝廷只會裝作不知道,當鴕鳥,拒絕英法兩國的要求。但其實真能裝得了嗎?裝不了!要說真正可笑的,是京城的咸豐皇帝,道光皇帝的兒子。此時太平天國起義勢頭正勁,南方幾個省都在太平軍掌控之下,清政府已經內外交困,不行了,只得被迫答應英法聯軍的要求。事實上,中國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所簽訂的中英、中法《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相比,除了賠款數額加了一點以外,沒什么本質區別。為何會這樣呢?本來清政府已經答應了,后來英法公使進京換約,外國公使提出從天津大沽口走比較近,從大沽口溯白河這條線路進京比較方便。但清政府堅持讓他們從北塘走——咸豐皇帝已經授意僧格林沁在北塘埋伏著兵,如果公使從北塘走,就可以讓人化裝成土匪偷偷打他們一下。咸豐帝非常喜歡僧格林沁,因為他們兩個人在做鴕鳥這種想法上是一致的。
為什么咸豐帝想讓僧格林沁打外國公使一下呢?盡管當時戰局已定,只要換約完成,《天津條約》就能正式生效,但是咸豐帝對于外國公使進京這件事是非常不高興的,他寧愿多開放幾個口岸也不希望看到外國公使進京,乃至互派使節。中國人真正以駐外使節的身份出訪他國是十幾年后的事情了,當時根本沒想過要派人出去。而且皇帝不僅不想派人出去,更不希望外國人進來,哪怕外國使節只有幾個人。因為他們從不下跪,對皇帝來說,這就是大問題,以前乾隆時還能把人趕走,現在卻只能讓他們在北京城里待下來了。咸豐相信,外國公使進駐北京,而且不向他行下跪禮將是對中國禮制的重大威脅。咸豐擔心,如果外國公使見皇帝不下跪成為榜樣,那么其他臣民見他也就不會下跪了。他認為自己的統治就是建立在臣民對他下跪的基礎上的,行跪禮象征著對其統治體系及其帝國的臣服,臣服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社會道德,不能被沖擊。但事實上并非如此。公使進駐北京后,北京老百姓并沒有跟著他們學,人們都認為不下跪是洋鬼子的特例,自己還是清帝國的臣民,所以照舊向皇帝下跪。其實,傳統的帝國造反者也不是不想向皇帝下跪,他們只是想復制一個跟原有體制一樣的體系,從來都是如此。所以,外國公使進駐北京以及不向皇帝下跪并沒有引起中華禮制的崩潰。但是在當時,皇帝就是這么認為的,所以很恐慌,想盡辦法要攔住英法公使,哪怕是出損招偷襲一下人家也要攔住。后來英法公使仍然堅持從大沽口走,結果就被防守大沽炮臺的清軍襲擊了。當然,這個畢竟還能看成是外國公使不守規矩在先,如果英法公使真的從北塘走,而僧格林沁又偷襲了他們,那就不好說了。
大沽口的襲擊似乎有點理虧,是因為他們畢竟只是使節,是進京換約的。當然,這也不是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全部理由。還有一種說法,英法聯軍進京后,發現此前的使團被關押在天牢里,清政府給他們定的罪名是反叛者,而且有些人受到了虐待,或被施以酷刑而被折磨致死,所以他們就很憤怒,進而燒了圓明園。其實,這些憤怒也都不能說明他們非燒圓明園不可。我覺得圓明園之被搶、被燒,與這個園子懷璧其罪多少有關。這么大的園子,有這么多好東西在里頭。在那個年代,戰爭都帶有很強的商業性質,一般軍隊在戰爭中都會公開搶劫,從歐洲封建時代后期開始就已經是這樣了。戰爭就是商業行為的延伸,先是雇人打仗,抓俘虜,然后就去要贖金;打贏了就占據某個地方,然后搶東西,這也可以看成是某種賠償。可見,當時的戰爭就是一種商業行為,對英法軍隊來講,干這種事也不稀罕。雖然說在他們國內已經有些文明人,比如像雨果這類作家,覺得做這種事很丟人,但是就當時國家整體而言,他們的道德水平就這樣。國際政治的道德水平其實是逐步提高的,那個時候還是叢林時代,叢林時代的道德規則就是弱肉強食,所以只要找個借口就能公開地搶。
最后,圓明園被搶了,皇帝跑了,條約也重新簽。除了損失圓明園,損失了藩庫的銀子,損失了大量的金銀財寶之外,條約還是那個條約,《北京條約》就是《天津條約》的翻版。而且在此期間,俄國人還趁火打劫,把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的地方全部搶走了。這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地沒有人,幾乎千里無人煙。清政府認為關外是龍興之地,不許漢人往東北遷徙,所以那一帶長期無人。俄國政府借助哥薩克組成的拓邊隊,逐步往里滲透,直到把這片土地完全占據。等到失去了這片土地后,清政府才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東北長期無人的話,那么這一帶早晚會被外國勢力占據,于是才逐步開放柳條邊。今天東三省,包括內蒙古東部的人大多都是清末民初從山東、直隸以及山西遷過去的。其實漢人很早就有移民動機了,只是清政府不許而已。
中國在對西方的逐步開放過程中,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從開小口到開大口,到正式建立外交關系(第二次鴉片戰爭后,我們正式成立了外交部,就是總理衙門),這個過程一般認為是二十年。當時皇帝及一些大臣的私念和這種必然也必須的開放是對立的,在他們看來,我們和西方建立外交關系,進入西方的世界體系簡直就是大逆不道、不能容忍的事情。他們所想的最佳方案是什么呢?西方的世界歸西方的世界,我的天下仍是我的天下,互不干涉,我不再說自己是天下中心了,我不想去管你,你也別來管我,即使你管我了,在你來的時候,能不能假裝不管我。咸豐講了,只要公使不進京,或者不當著朝臣的面不向皇帝下跪,哪怕多賠點銀子,多開放幾個口岸都是可以的。在他看來,維持面子最重要。所以同治時期,進駐北京的外國公使第一次覲見皇帝后,清廷讓他們從邊門走,而不是讓他們從朝臣常走的正門,即東華門走。中國人很高興,我們終于贏得了一次外交勝利,羞辱了他們啊。其實外國人并沒什么感覺,我見了你的皇帝就行了啊,而且故宮那么多門,他也搞不清楚哪個是正門哪個是偏門。在東西方的交往中,不少人常常因為這種禮儀上的占便宜而沾沾自喜。也就是說,這種意淫的觀念,這種跟面子相關的所謂的禮儀,在一些人的頭腦中已經根深蒂固。實際上,當你發現占了很多小便宜時,可能你已經吃虧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