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law
作為一家孤兒院,Wammy’s house的設施完備得幾近奢侈。這里應有盡有,醫院、教室、老師、看護、羅杰會定期購進雜志和新上市的書籍以供我們學習,而孩子們之間流行的電腦游戲、精致的小零食也總是由渡分發給我們(我比較例外,前面說過,由于腸胃的大問題,我的飲食被校醫嚴格的控制著),我想很有可能我們過著和正常的孩子毫無差異的物質生活,而真正不正常的,其實是我們的內心。
Wammy’s house 的鐵門,被鑄造成一個小山丘的樣子,對于還只有1米左右身高的孩子來說,它的高大幾乎到了驚悚的地步。
羅杰不允許孩子們隨便外出,那扇門總是緊緊的合著,保持著山丘的弧度堅固的矗立在那里。有的時候,我會透過窗戶對著鐵門發呆,幻想它何時開啟的日子以及伴隨著門扇的開合而發出的嘈響。我想它一定會因為許久沒被開啟而生滿鐵銹,也許很快,就連孤兒院最有力的孩子都無法推動了吧。
這是種讓人感到恐懼的想法,而對于只有10歲的我來說,恐懼是無法言語的地獄。我不知道何從緩解,只能對著空白的拼圖露出驚恐的表情。不過我想,其實對于孤兒院的孩子,恐懼這是種如影隨形的東西,它狡猾的飄散在空氣中,會伴隨著水和食物一起進入身體,消化分解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暫時的安逸永遠提醒著不久之后即將到來的動蕩,而我與其他人的區別就在于,我沒有可以紓解這恐懼的東西。
但是寐羅卻對此很不屑,就像他不屑于我那總是高出他一點零頭的成績一樣。
在我們少的可憐的相處時間里,我曾自言自語似的對他說,
“也許有一天,wammy’s house的鐵門會與土地同化,變成堅硬的化石,而我們將永遠困在這里,無法出去了?!?br />
他笑得很放肆,他叫我等著,自己跑了出去,我靠在窗戶一邊,看著一小團黑色迅速掠過荒蕪的庭院,來到給我無限恐懼的鐵門旁邊。
我一瞬間很害怕,想要大聲叫他的名字,但我只是張張嘴,因為一下午都忘記喝水,嗓子干澀得厲害。
我無法叫出聲,但寐羅卻突然回頭,兇狠并輕蔑的瞪了我一眼,對我揮了一下拳頭。
然后他開始去推那扇鐵門。
無法推開,我本來就知道。一個十歲的孩子,即使壓上全部的體重也抵不過粗糙的鐵銹產生的摩擦力。
我看著他拉開馬步拼勁全力的樣子,覺得如此魯莽的他十分可笑。
我并不想走出鐵門。外面的世界對我沒有吸引力。但同時我又無法解釋為什么會恐懼一扇不抱有期待的門無法打開,10歲的我根本就不能理解這些突如其來,本能一樣的感性。
但是寐羅果然不是笨蛋,他很快就放棄了,站在那里擔去衣服上的土,接著開始試著攀爬鐵門上稀疏的欄桿。
結果是他是勝利者。他從頂端掉落到地面的時候發出極大的笑聲,有點像尖叫,擔那不重要,他站在鐵門的另一端,而我站在窗戶的這一段,那個時候正好凌晨4點,天空飄起濃重的霧氣,他的容貌隱隱約約,聲音卻穿越一切,如同利劍一樣向我射來。
他十分大聲的喊了我的名字——當然,是假名。
“尼亞!?。。。。。。。。。。。 ?br />
然后轉身跑進了霧色里。
那是寐羅第一次真正的離開我。
寐羅失蹤了整整一個星期,回來的時候,身后跟著兩個男人,不,準確的說,寐羅是被這兩個男人送回來的。
其中一個人是渡,另一個放肆的提著寐羅后衣領,把他拎起來的男人就是我一直想要說的人。
渡對我們介紹,這位名字叫做‘law’,是大學生志愿者,過幾天還會有人陸續來到wammy’shouse,他們將在暑假期間一直陪伴我們,教授我們應有的常識。
渡這么介紹的時候,被叫做‘law’的男人仍然用拇指和食指拎著寐羅的后衣領,后者無精打采的掛在半空中,眼睛閉得緊緊的好像害怕男人會揍他。
就是因為他那么使勁的閉著眼睛,才會有那種想法。
因為提著他衣領的那個人,另一只手正好整以暇的攥著一只棒棒糖,像貓一樣舔得正歡,完全沒有揍他的空閑。不得不說的是,law吃東西很沒禮貌,發出好大的舔舐的聲音,讓我總是錯覺——他在對小孩子們炫耀自己的糖果。
我一輩子都沒見過比他更奇怪的家伙,就算現在的我經常被利多娜他們暗地里叫成“怪胎”,我也不認為自己能比他更奇怪。
他像一只海蜇,酷愛隨時隨地將自己縮成一個團,就連走路也要彎腰駝背,好像防備著誰會突然沖出來,向他的肚子來上一腳似的。
這個人的怪異是貫穿始終的,首先稱呼就可以當做一個開始。
Law,法律——這是個挺目中無人的名字。而實際上,law給人的感覺,也差不多是這樣。
他好像不太懂得去體諒別人的心情,不太愛說話,做什么事情都是懶洋洋的,偶爾對比他小10年以上的孩子說教,言辭苛刻也絕無自覺。所以與其說是他選擇了我和寐羅來照看,不若說是只有我們兩個人能忍受他,具體原因很難說清,好像我們三個人天生波長相合。
我還記得那些大學生志愿者跑到孤兒院挑選孩子來教授的場景,law本來是站在人群的最后,他那副樣子像是擔心誰會先他一步將我們挑走,不得不承認,他那副略略緊張的表情讓我稍微有點被重視的安心感。
他向我們走過來,蹲下身,將那張蒼白得有點恐怖的臉貼近我們兩個,壓低聲音,神神秘秘的說,
“你們是被選中的?!?br />
事實上就是如此,雖然我和寐羅一直被瞞在鼓里整整8年,但是當L唯一一張照片公民注冊照片被我千辛萬苦的找出來后,我甚至沒有感到太多的驚訝。
蒼白的背景襯得那個人的臉色更顯陰暗,而發黑的眼圈,在我的記憶力,像是一種作為重要之人的標識一樣,一直鮮明如往昔。
L是我的家人,10歲那年初見的他,給了我這樣溫柔的回憶。
我們相處得非常好,托他的福,那段時間我和寐羅的關系也比較不錯,大概是因為他的言行一點也不像個成年人吧,有的時候我會懷疑他是否根本就是小孩子。
但是law只有對待我和寐羅的時候表現的像個小孩。而只要他開始面對電腦和發信器,他那雙深陷的黑眼會瞬間幽深起來。
雖然這么說有點讓人害羞,但我就是很喜歡這樣的law,無論是純真的他,還是眼神凌厲的他,都讓我覺得,沒有比這更真實的存在了。
我喜歡他,那是一個孩子,對純粹的東西,一種向往的本能。
說起來有點可笑,在于law相處的短短3個月里面,他幾乎什么都沒有傳授給我們。
我一度覺得,這是身為前輩的不負責任,也可以理解成law他懶于去辦麻煩又毫無意義的事情,實際上,我們三個人呆在一起的時候幾乎都沒什么可說的,只是坐在那里安靜的看書,有的時候寐羅會忍不住寂寞纏著law陪他去踢球,可是那個大男孩好像有點厭惡這種運動,我記得他曾經很不屑的稱足球為“耍猴的游戲”,并為此狠狠的吃了寐羅的兩記老拳。
即使這樣,他還是不會拒絕寐羅的請求,只不過偶爾會想盡一切辦法轉移他的注意力,讓他忘記去足球場這件事。不過大部分情況是,law暗地指示我吧寐羅的寶貝足球藏起來,然后他拉著我跑到一棵大榕樹邊,等到寐羅氣急敗壞的追上來后,再抱著我逃上樹。
Law喜歡爬樹,他在樹上簡直就是只猴子。而我完全就是一個大包袱。我體育無能,生來身體協調能力很糟糕,但是沒關系,law喜歡將我扛到肩上或者背到背上到處走,我簡直就像是他的小行李。
寐羅對這件事一向很不滿,一開始是責怪law偏心,后來漸漸成了嘲笑我的借口。寐羅嘲笑我就像吃飯一樣理所當然,我所不能容忍的是law也經常跟著一起瞎起哄。其實關于這一點,我直到現在還記得他給我起的晦澀難懂的種種外號,他很博學,也擅長利用自己的博學,雖然他就像我的同齡朋友一樣,但光是“博學”這一點就足夠我為此肅然起敬。
或許那時我便已有所察覺,那個用law這個名字接近我們,裝成志愿者整天陪伴在我們身邊的人,就是我們所憧憬的那個人。
但是他既然決定撒謊,我也不愿多說,畢竟我和mello是不同的,對于別人的謊言,我總是有超乎尋常的敏感。
就像超能力一樣。
不坦言自己就是L的law,或許這就是某種程度的害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