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帥你老婆又跑了!</br> 第1714章你的名字</br> 上海的正月下了幾場雨,天終于慢慢放晴。</br> 炮火聲卻越來越重,幾乎就在耳邊炸開。</br> 顧紜報社每天的新聞,都是關于戰爭的,她看得要崩潰了。</br> 在這樣的亂世,人如螻蟻。</br> 哪怕是放晴,也不能換來好心情。</br> 她依舊每天上班、下班。到了正月初十,下班這天,她稍微耽誤了一會兒,正好來了一條緊急新聞,需要立馬趕稿。</br> 待她忙完了,已經是晚上八點。</br> 她伸了個懶腰,發現羅主筆也在。</br> 他見她停下來,也抬頭和她打招呼,笑問:“寫完了嗎?”</br> “寫完了。”顧紜道。</br> 羅主筆其實沒事,他是故意留下來等她的。</br> 此刻,整個報社就他們倆。</br> 羅主筆的手插在西裝褲口袋里,走到了她身邊,問:“這么晚了,請你吃晚飯好不好?”</br> 這位羅主筆是她曾經的師兄,也是岳城人,家里頗為殷實。</br> 他自己能開小汽車,用度是非常豪闊的,身邊時常有女朋友,花邊新聞不少,聽說還跟歌星糾纏過。</br> 自從顧紜到了報社,羅主筆對她總表達好感。</br> 對方最近也收斂了很多,聽同事們議論著他最近不端著也不鬼混了,屬于他的工作,他也會按時按量完成。</br> 他在辦公室里,用顧紜聽到的音量說過:“我遇到了真心喜歡的人,打算結婚定下來。誰年輕的時候不荒唐?知錯能改善莫大焉。”</br> 同事們起哄,問他看上了誰。</br> 顧紜也好奇看著他們。</br> 她就瞧見,羅主筆的目光落到了她身上。</br> 她當時沒明白這目光的意思,可能她性格里有點遲鈍的一面。</br> 后來好幾次,羅主筆約她吃飯,又約她看電影,她這才把他那天的話和眼神聯系起來,心中隱約明白。</br> 羅主筆看上了她。</br> 他說改,性格就真全改了。不和女同事瞎逗趣,下班不去混,規規矩矩做完自己的事,主編都感動得要哭了,天天表揚他最近很乖、很聽話。</br> 顧紜卻不是很動心。</br> 她覺得羅主筆是那種喜歡熱鬧的人,將來結婚了,家里肯定也是呼朋引伴,時刻不能空閑。</br> 而顧紜,不到非應酬的時候,就寧愿把自己藏起來,過一種與世隔絕的日子。</br> 太熱鬧的生活,她想一想頭皮都要炸。</br> 所以,不是羅主筆不好,也不是她擔心他將來仍恢復風流性格背叛她,而是從骨子里就感覺,自己和他不是一路人。</br> 倒是那個天天跟著她的小流氓,沉默寡言,能一坐一整天,不言不動,耐得住性子……</br> 顧紜想到了這里,好像被燙了下,急忙收回自己的心緒。</br> “……都這么晚了,不打擾了。”顧紜驢唇不對馬嘴的說,“我先告辭了。”</br> 羅主筆叫羅西元,忍不住伸手拉了她一下。</br> 他一臉苦笑:“顧小姐真看不上我?我跟你說話,你走神了。”</br> 顧紜鬧了個臉紅:“我今天太累了吧,注意力集中不了。”</br> 羅主筆第一次說她看不上他,這算是很明確的表白了,而顧紜的注意力卻在“走神”這兩個字上。</br> 羅西元是人精,這才確定這小丫頭真沒看上自己。</br> 他是被顧紜吸引了,為她神魂顛倒,不單單是她漂亮。</br> 顧紜是個非常美麗的女孩子,杏目小臉,削肩細腰,從外形和五官上來說,是很醒目的。</br> 但吸引羅西元的,還是她的性格。</br> 她很溫柔,做事非常的細致。哪怕世道再浮躁,她也不慌不忙把自己的事做好。</br> 羅西元自己常心浮氣躁,就特別愛這種文靜的女孩子。</br> 只是這女孩子有點難追。</br> 但羅西元告訴自己,追求這種女孩子不能急,需得有耐心。她的美貌和人品,值得男人小心翼翼的捧著。</br> “那作為你走神的懲罰,陪我吃晚飯好嗎?太累了,吃頓好的補一補。”羅西元又道。</br> 他嘗試著再發出邀請。</br> 顧紜猶豫了下,同意了:“那好,讓您破費了。”</br> 羅西元大喜。</br> 他眼前的混沌終于劈開,露出了一縷亮光。</br> 他的臉上也好像鋪了一層光,那樣雀躍歡喜。</br> 顧紜心里突然就不落忍了。</br> 她是怕拒絕令人難堪,想著答應了這一次,下次就說他點的菜不合她的胃口,把自己的意思說清楚。</br> 不成想,人家這樣開心。</br> “完了。”她在心里哀嚎了聲,“這可怎么辦?”</br>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東西,走出了報社。</br> 她一眼就看到了那個人,他站在樹下,目光望著這邊。</br> 顧紜站在門口沒動。</br> 那人也不動,并不靠近。</br> 羅西元去開車,兩分鐘之后把車子開了過來。</br> 顧紜上了汽車,不由往后視鏡里看了眼。</br> 她看到那人小跑著跟了上來。</br> 這頓飯,吃得挺愉快的,因為顧紜的判斷不錯,羅主筆真的能說會道,他一個人就能讓話題不斷。</br> 顧紜跟著他,只需要點頭應合幾句即可,絲毫不冷場。</br> 她突然也覺得,熱鬧并不是那么難捱。</br> 只是,要一輩子這樣照顧她,沒話找話,估計羅主筆會很難受的。</br> 飯后,羅主筆送顧紜回家。</br> 顧紜心里總感覺虧欠了他一頓飯,想著事情要說清楚的。</br> 她在弄堂口下了汽車。</br> 羅主筆的汽車開出去了很遠,他也不知怎么的,就想回頭看看顧紜。</br> 不成想,他這么一看,居然發現顧紜還在弄堂口,居然望著他的汽車愣神,沒有回去。</br> 羅主筆心中又驚又喜,簡直要幸福死了,當即把車子調回來。</br> 顧紜居然對他依依不舍,羅主筆簡直要激動得哭了,今晚無論如何也要表白,順便親吻她。</br> 不成想,他的車子在對面停下,顧紜一直緊繃著的臉突然一松。</br> 她的臉上,情不自禁露出了一個笑容。</br> 羅主筆順著她的目光,看到一個身材高大的粗漢子,氣喘吁吁跑了過來。</br> 這人一看就是做粗活的,穿著一身粗布衣裳,個子奇高,人也壯實,像一座山。</br> 顧紜急忙轉身,好像怕被那人看到,回了弄堂。</br> 羅主筆看看顧紜的背影,才發現她根本不認識他的汽車。</br> 他心中咯噔了下。</br> 白賢跟同伴換了班。</br> 他的同伴發現,有一輛汽車一直停在弄堂口,就留意看了很久,直到羅主筆提起了一點力氣,這才開車離開了。</br> 白賢回到了舞廳。</br> 舞廳正是熱鬧的時候,小孫換班休息,和白賢在后面的臺階上說話。</br> 白賢說想要認字,就真的認真學了。</br> 他這幾天把筆劃都學熟了。</br> 小孫要從簡單的字教起,白賢卻問她:“白云的云字,怎么寫?”</br> “諾,你看……”小孫在地上比劃。</br> 云字很簡單。</br> 白賢看一遍就學會了。</br> 他又問:“照顧,這兩個字怎么寫?”</br> 小孫笑道:“白哥,這個就有點難了,咱們從簡單的開始。”</br> 白賢卻很執著:“那教一個好了,照顧里面的‘顧’字怎么寫?”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