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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殺手行動

    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恒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鮮艷的花還脆弱。
    可是它永遠只活在春天里。
    它美麗,它自由,它飛翔。
    它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恒。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著的劍上。
    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為他總是躺在這里等,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愿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星,當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幾乎已完全沒有幻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有風吹過的時候,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里,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地冷靜下來。
    因為殺人前必須絕對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
    他并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邃、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
    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著并不是為了享受歡樂,而是為了忍受痛苦,因為活著也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市。
    洛陽城里有各種人,有英雄豪杰,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里。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么響亮,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進入他住的金槍堡,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剛、十三太保,然后一劍刺入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為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能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得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里做挑水的工人。
    然后,他再花一個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像是一個冷淡而貞潔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
    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那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么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瞬間沖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后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刺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開的時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入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殺得了他。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默默無聞。
    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為金槍李報仇。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為江湖除了一害。
    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跟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后,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
    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后,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著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后,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地狂賭,酗酒,繼續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系。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么樣做。
    他第一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饑餓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沒有死,是因為有只手伸過來,給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濕了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咸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只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而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只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期限。
    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后,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并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已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么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么困難,多么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病孩子床邊說三天三夜故事,但他發怒的時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為平地!
    這顯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就好像是一個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象出劍鋒刺入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他也能想象得到孫玉伯劍鋒刺入他自己心臟的情況。不是孫玉伯死,就是他死。
    這其間已別無選擇的余地,只不過無論是誰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東方漸漸現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泉水上升起,又漸漸一縷縷隨風飄散,誰也不知飄散到什么地方,飄散到消失為止。
    人生,有時豈非也正和煙霧一樣!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來,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楓林旁,昏黃的燈光照著慘白的窗紙,偶爾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屋子里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已隨著黑夜逝去,現實的痛苦已跟著曙色來了,還在醉夢中貪歡一晌。
    孟星魂推開門,站著,瞧著。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個人,四五個似乎完全赤裸著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擁睡,有的卻只是在怔怔地凝視著酒樽旁的孤燈。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擁的人分開,半裸著的女孩子嬌笑著奔過來,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纏住了他脖子,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
    她們都很美麗,也都很年輕,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還能笑得那么甜,那么開心!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br/>     孟星魂冷冷地瞧著她們,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來的,為她們,他袋中的銀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還會躺在她們懷里,像念書般說著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語?,F在他卻只想說一個字。
    “滾!”
    “你叫她們滾?”
    軟榻上半躺著一個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銅,衣服早已不知拋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卻還留著一把刀。
    一把紫銅刀,刀身上泛著魚鱗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無妨,但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時候,他就會覺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著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誰?”這人笑了,道:“你醉了,連我是誰都忘了。我是你從三花樓請來的客人,我們本來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請我來?!彼鋈怀料铝四?,道,“我來,是因為你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們滾?”
    孟星魂道:“你也滾!”
    這人臉色變了,寬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說什么?”
    孟星魂說道:“滾!”
    刀光一閃,人躍起,厲聲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誰,也不該忘了這把紫金魚鱗刀!”
    紫金魚鱗刀的確不是普通的刀,不但價值貴重,分量也極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這種刀,不是愛出風頭的人不會用這種刀,不是武功極高的人也用不了這種刀。
    江湖中只有三個人用這種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誰,只問他:“你用這柄刀殺過人?”
    這人道:“當然!”
    孟星魂道:“殺過多少人?”
    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個,也許還不止,誰記得這種事?!?br/>     孟星魂凝注著他,身體里仿佛有股憤怒的火焰自脊髓沖上大腦。
    他總覺得殺人是種極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人殺了人后還沾沾自喜,引以為榮。
    他痛恨這種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銅色的臉上帶著冷笑,道:“今天我卻不想殺人,何況我又喝了你的酒,用過你的女人……”
    他忽然發覺孟星魂已向他沖了過來,等他發覺了這件事時,一個冰冷堅硬的拳頭,已打上了他的臉。
    他只覺得天崩地裂般一擊,第二拳他根本沒有感覺到。
    甚至連疼痛和恐懼他都沒有感覺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覺得有陣冷風在吹著他的臉,就像是一根根尖針,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腦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變成了綿綿的一塊肉,沒有嘴唇,沒有牙齒,上面也沒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見。
    這時他才感覺到恐懼。
    一種令人瘋狂崩潰的恐懼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聲驚呼。
    別人遠遠聽到他的呼聲還以為是一只被獵人刀鋒割斷喉管的野獸。
    木屋中已沒有別的人,樽中卻還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經過他的舌頭,流下咽喉,流入胸膛,與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為一體,將他整個人都包圍住。
    他忽然覺得有種暈眩的感覺。
    平時,在殺人前,他總是保持著清醒,絕不沾酒。
    但這次卻不同。他忽然覺得自己不該去殺那個人,也不想去,在那個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種不祥的陰影在等著他。
    等著將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眼睛大亮了起來。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人喝了酒后,眼睛就會變得蒙蒙眬眬,布滿了血絲,大多數人都屬于這一種。
    她卻是另一種。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時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個人正在擲骰子,骰子擲中的聲音,脆如銀鈴。
    燈也是銀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燈光照著桌上精致的瓷器,照著那紫檀木上鋪著大理石的桌子,照著那六七張流著汗的臉。
    她心里覺得很滿意。
    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這屋子,只不過是她財產中極小極小的一部分。
    這幾人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商巨商,就是聲名顯赫的武林豪杰,本來甚至連瞧都不會瞧她一眼,現在卻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開口,他們就會去為她做任何事,因為他們也同樣有求于她,她也隨時準備答應他們各種奇怪的要求。
    迎門坐著的一個留著短髭、穿著錦袍的中年人,就是魯東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帶著酒意說,他什么都吃過,就是沒吃過一整只烤熟的駱駝。第二天,他剛張開眼,就看到四條大漢抬著他的早點進來。
    他的早點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駱駝。
    在她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這里你無論要什么,都絕不會失望。
    但就在十幾年前,她還一無所有,連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沒有,只能讓一些無賴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時無論誰只要給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現在她卻已幾乎擁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時候,酒意愈濃。
    骰子聲不停地響,賭注愈來愈大,臉上的汗也愈來愈多。
    看著他們的臉,她忽然覺得很可笑,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賭和女人,就變成一群狗,一群豬,一群豬和狗的混種。
    她想吐。
    那邊有人在喊:“這次我坐莊,老板娘要不要過來押一注?”
    她過去,隨隨便便押了張銀票,坐莊的人是個鏢局的鏢主,還開著幾家飯莊,平時總喜歡在她面前賣弄他那又粗又壯的身體和手上那塊漢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錢,還有人。
    她當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莊家擲出的點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滿嘴餓狗般的黃板牙。
    她隨隨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擲,擲了一個“四紅”。
    莊家雖然笑得已有點勉強,卻還在笑,可是當他看到她押下的銀票上寫著“五萬兩整”的時候,他的臉就變得比牙齒更黃、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這是鬧著玩的,算不得認真,宋三爺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學兩聲狗叫,讓大家樂一樂,這次賭的算是狗叫。”
    為了五萬兩銀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學狗叫。
    但她已輕輕推開門,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會當場吐出來。
    曙色已臨,廣大的園林,在曙光中顯得更加神秘。
    她沿著小徑走,走出了這一片美麗的園林,就到了山腳下的木屋,一推開門,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過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沒有睡著,也沒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聽到腳步聲,他張開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無論誰都不能不承認這是雙極美麗的手,只不過略嫌太大了些,正顯示出這雙手的主人那種倔強的性格。
    現在看到這雙手的人,絕不會相信這雙手曾經在結了霜的地下挖過番薯,在幾十尺深的廢礦穴下挖過煤。
    她凝視著他,輕輕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該喝酒的。”
    她的聲音雖溫柔,卻帶著種命令的方式。
    她的確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這雙手給他的,在當時說來,那塊又冷又硬的饅頭實在比世上所有的黃金都珍貴。
    那時正是戰亂饑災最嚴重的時候,你隨時可以在路旁看到餓死的人,餓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沒有家,沒有父母,什么都沒有,一個六歲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僅是怪事,而且是奇跡。
    奇跡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創造了四個奇跡——有四個孩子跟著她,最小的才五歲,而她自己,也不過只是十三歲的孩子罷了。
    為了養活這四個孩子,為了養活她自己,她幾乎做過任何事情。
    她偷,她搶,她騙,她甚至出賣過自己。
    她十四歲的時候就被一個屠夫用兩斤肥肉換去了童貞,她始終沒有忘記那張壓在她臉上淌著口水的臉。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將一柄三尺長的刀從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陽光溫柔地灑滿了窗紙。
    她走過去,拉起窗簾,她不喜歡陽光,因為在陽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皺紋。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來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從來用不著我催,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br/>     孟星魂道:“但這次……”
    高大姐道:“這次怎么樣?”
    孟星魂道:“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轉身,盯著他,道:“為什么?你怕孫玉伯?”
    孟星魂沒有回答,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問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個人若連死都不怕,還怕什么!
    那只是一種厭倦,一種已深入骨髓、滲透血液的厭倦,厭倦了殺人,厭倦了流血,厭倦了這種永遠見不到陽光的生活。
    這種生活豈非正如*一樣?
    他前面只有一條路,后面卻有條鞭子。過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br/>     高大姐美麗的笑容忽然凝結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br/>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暫時都回不來,何況,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對付孫玉伯?!?br/>     孟星魂道:“葉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葉翔!他現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過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br/>     她臉色漸漸和緩下來,柔聲道:“我已經給過他三次機會,我不能再讓他令我失望一次?!?br/>     孟星魂臉上沒有表情,一點表情也沒有,但他右邊的眼角卻在不停地跳動,每次他感覺到傷心和憤怒時,就會這樣。
    他和石群、小何、葉翔,都是被高大姐養大的孩子,葉翔是他們其中的領袖,不但年紀最大,也最聰明,最堅強!
    但現在……
    高大姐嘆息了一聲,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爭了,我已經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過去,握著他的手,緩緩接著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這樣子的,我們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來?!?br/>     活下去?誰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總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閉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br/>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緊,道:“我知道你絕不會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軟而溫暖。從他六歲開始,這雙手就常常握著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長姐,也是他的母親。
    但現在,他忽然發覺這只手帶來了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張開眼,瞧著她的手,然后慢慢地從手上向上移動,終于看到了她的面靨,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臉,卻是朦朦朧朧的,陽光已被厚厚的簾子隔在窗外,燈光也已熄滅。
    他忽然覺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個陌生而美麗的女人。
    她也在看著他,過了很久,才輕輕嘆息,道:“你已經不是個孩子了?!?br/>     他不是,他十三歲的時候已不再是個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過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沒有喜歡過她們?”
    孟星魂道:“沒有?!?br/>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歡她們,她們就無法令你滿足,一個人若永遠不能滿足就會覺得厭倦?!?br/>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溫柔,那么嫵媚,道:“也許,你根本還不懂得女人,還不知道一個女人能給男人多么大的鼓舞?!泵闲腔隂]有說話,他的喉頭上下移動。
    他看著她。
    她站了起來,慢慢地站了起來,姿態是那么柔和優美。
    她的手放上衣紐,衣紐解開……
    忽然間,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還很細,胸還很挺,腿依然修長而結實,皮膚依然像緞子般發光。
    她絕不像是個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這熹微朦朧的晨光中,她看來依然像是個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著他。
    忽然間,他覺得一種無法形容的沖動,連咽喉都似已堵塞,在這一瞬間,他已忘卻過去,忘卻將來,甚至連現在都已忘卻了。
    她慢慢地俯就向他,聲音溫柔而遙遠,輕輕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會再厭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溫柔如春風,帶著種令人心醉的甜香。
    她也許已醉了,但酒也化作了甜香。
    雖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個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帶著寒意的晨風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獸。
    他奔跑的時候,眼淚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無論誰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厲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沖動是在十三歲的時候,那時他們還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別人的谷倉里,是夏天,谷倉里又悶又熱,半夜他被熱醒,無意中發現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沖洗。
    月光從谷倉頂上的小窗照下來,照著她赤裸裸的,發著光的*,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輕揉,咽喉里發出一聲聲夢囈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痙攣,整個人都似已虛脫。
    就在這時,他覺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團火,他咬緊牙,閉起眼睛,汗水已濕透了衣服。
    自從那時開始,他每一次沖動的時候,都不由自主會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輕揉的手,想到她那痙攣發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會有種犯罪的感覺,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著根針,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針刺自己的腿。
    他年紀愈大,腿上的針眼愈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時候。
    但他只要一閉起眼睛,還是忍不住要將別的女人當作她。
    他永遠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確想,的確要,可是他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從木屋中沖出來的時候,她臉上那種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摑了一耳光,對一個女人來說,世上簡直沒有比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覺,但卻非拒絕不可。
    她永遠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親,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壞她在他心目中的這種地位,因為這地位永遠沒有別人能代替。
    林中的樹葉已開始凋落。
    他奔入樹林,停下,緊緊擁抱著面前的一棵樹,用粗糙的樹皮摩擦自己的臉,只覺得臉是濕的,卻不知是血還是淚。
    陽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園美麗如畫。三千里內,再也找不出第二個如此美麗的庭園,同時更不會找到比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種不同的人,從各種不同的地方到這里來,就像是蒼蠅見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銀子,也不會覺得冤枉。
    因為這里是“快活林”。
    在這里,你不但可以買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還可以買到連你自己都認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
    只要你夠慷慨,在這里你甚至可以買到別人的命!
    這里絕沒有錢買不到的東西,也絕沒有不用錢就可以得到的東西,到這里來,就得準備花錢,連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沒有人能例外。
    因為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將近二十年艱苦、貧窮的流浪生活,教會了她一件事:親生子也不如手邊錢。世上絕沒有任何事比錢更重要。
    沒有人能說她不對,因為她從貧窮中得到的教訓,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還痛苦,還要真實。
    小橋旁的屋子里,正有幾個人走出來,手攬著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著呵欠,一面討論著方才的戰局。
    一場通宵達旦的豪賭,有時甚至比一場白刃相見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認得最先走出來的一個人姓秦,是魯東最大世家的這一代主人,年紀已大得足夠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體還是保養得很好,精力還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這里來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買孫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買人性命的代價當然很大,夠資格買孫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殺人的時候,從不想知道買主是誰,但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這一夜顯然頗有所獲,笑的聲音還很大,可是他的笑聲突然間停頓了,因為小橋上正有個人從那邊走了過去。
    這人的身材很高,很魁偉,穿著件淡青色的長袍,花白的頭發挽了個發髻,手里叮當作響,像是握著兩枚鐵膽。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臉,只能看到秦護花的臉。
    秦護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與當代任何門派的掌門人分庭抗禮,但他看到了這個人,臉上的神色立刻變得很恭謹,閃身在橋畔躬身行禮。
    這人只點了點頭,隨意寒暄了兩句,就昂然走了過去。
    孟星魂真想過去看看這人是誰,但卻不能。
    在這里,他只不過是個永遠不能見到天日的幽魂,既沒有名,也沒有姓,既不能去相識別人,也不能讓別人認得他。
    因為高老大認為根本就不能讓江湖中知道有他這么樣一個人存在。
    他這一生就是為了殺人而活著,也必將為了殺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長些,就絕不能有情感,絕不能有朋友,也絕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屬于自己。

西城往事2·一天 重生后成了皇叔的掌心寵 紫府仙緣 我為表叔畫新妝 我在西北開加油站 九爺鎮不住少奶奶了","copyright":"咪咕 拜拜[穿書] 攻略病嬌男配的正確方法 絕世小仙醫張冬 顧吟裴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