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個孩子下學回來,又抱著宋恒哭了一場。</br> 雖然說他臉上的疤痕看著有些嚇人,但是,到底還是親爹,孩子們自不會嫌棄。</br> 沈銘在路上便聽人說,他那死了的姐夫又回來了,回來后瞧見人,他是又驚又喜。</br> 晚上沈婉在正廳擺了宴,邀請了那英花姑娘一起吃飯。</br> 英花坐在李氏身邊,手放在膝蓋上,顯得有些局促。</br> 沈婉看了她一眼,端起茶杯站了起來。</br> “英花姑娘,你對我家夫君有救命之恩,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多謝。”</br> 英花也不知道該說啥,只是端著酒杯站了起來。</br> 劉氏提議道:“咱們一起敬英花姑娘一杯吧!”</br> 于是,所有人都站了起來,舉的舉茶杯,舉的舉酒杯。</br> 劉氏道:“多謝姑娘一家救了我兒,這大恩大德我宋家無以為報,日后姑娘有什么需要幫忙的地方,只管開口便是,我宋家能幫的拒不推辭。”</br> 英花紅著臉,與眾人碰了杯,喝完杯中的酒后,與眾人一同落了座。</br> “來,姑娘吃菜。”李氏用公筷給英花夾了菜。</br> “謝謝。”英花小聲的道了謝。雖然格格不入的她現在是入座見此,但是她能感受到,大牛哥的家人都非常的好。</br> 大家都動起了筷子,李氏和劉氏時不時的給英花夾菜。</br> 飯罷,下人們撤了碗筷,收拾干凈桌子,擺上了茶點。</br> “英花姑娘多大了?”李氏與英花閑話家常起來。</br> 英花有些尷尬的回道:“十九了。”</br> “可定親了?”李氏又問。雖然女兒沒說這英花姑娘與女婿的關系,但是一個姑娘家,能跟著一個男人走這么遠的路跑到皇城來,這姑娘對女婿的心思,她也是能猜出幾分的。</br> 英花看了宋恒一眼,低頭回道:“以前是定過一個,快出嫁的時候我娘沒了,我要守孝三年,那家人又等不起,就退了婚,現在沒有定親了。”她沒說她與大牛哥的事兒,是不想說出來,讓她們笑話,因為她自己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臊得慌。</br> “是那家人沒福氣,這么好的姑娘都給退了。既然現在沒有定親,姑娘可想在皇城找一個?咱們府上有好些精神又能干的府兵未曾婚配呢!若是姑娘瞧不上府上的府兵,還可以去軍中找。”</br> 英花低頭苦笑,輪得到她瞧不人家嗎?人家怕是會瞧不上她一個鄉下丫頭。別說這府里的府兵了,就連小廝瞧著也比她們鄉下的男子精神。</br> 劉氏也笑著道:“姑娘要是想留在皇城的話,倒不是不可以。若是有看中的,就從我們宋家出嫁,嫁妝我給你出。”</br> “謝老夫人抬愛,這皇城可能不太適合我,我還是想回山坳村,明日便想啟程回家。”雖然皇城很好,但是這里卻不適合她。而且,若是留在皇城,總是看著大牛哥,她心里也是會難過的,所以,她還是想回山坳村。</br> 劉氏和李氏對視了一眼,笑著道:“既然姑娘要走,我們也不好強留,但是,也不用明日就急著走,且待幾日,到時候我們派人送你回去。”</br> 人家再怎么說,也是她們宋家的恩人,就算要走了,她們也得準備些謝禮,讓人帶著一起回去才是。</br> 宋恒想了想道:“英花你就聽我娘的,再待上幾日吧!”</br> 英花遲疑了一會兒,點了點頭。</br> 英花和宋恒的包袱還在客棧,沈婉讓人去將她們的東西拿了回來,還撥了個丫頭去伺候英花。</br> 夜深了,宋恒跟著沈婉還有宋子凌回了秋實院兒。</br> 如今天氣熱了,沈婉日日都要沐浴,她進了里屋的隔間兒沐浴,宋子凌和他爹在外頭說話。等她沐浴出來,見宋恒已經進了里屋來。</br> “你不去書房睡嗎?”沈婉用毛巾擦著頭發,看著他問道。</br> 宋恒小心翼翼的詢問道:“我不能睡這兒嗎?”</br> 沈婉挑眉,“你想睡這兒?”</br> “你不想我睡這兒?你嫌棄我?”宋恒的臉上露出受傷的神色。</br> 沈婉翻了個白眼,誰嫌棄他了?她只是有些不習慣罷了。</br> “你既然想睡這兒,那便睡這兒吧!我讓秋菊給你準備熱水沐浴。”說完,她便喚來了秋菊讓她準備熱水。</br> 秋菊她們早已經準備好了熱水,等她說完,便將熱水提了進來,倒進了隔間兒的浴桶里。</br> 宋恒進了隔間兒沐浴,沐浴完后,便穿著白色的里衣從里頭走了出來,頭發濕噠噠的披在身后。見此,坐在貴妃椅上的沈婉,便沖他招了招手。</br> 宋恒走了過去,沈婉指了指旁邊的圓凳,又指了指自己前面的位置,示意他把凳子拿過來,坐在自己面前。</br> 宋恒會意把凳子放到了她面前,臉對著她坐下。沈婉無奈的笑了笑道:“你轉過去,我給你擦擦頭發,不然你這頭發指不定什么時候才能干。”</br> “呵呵……”宋恒轉過身去憨憨的笑了笑。</br> 沈婉拿起方才她擦過頭發的棉巾,幫他擦起濕漉漉的頭發來。</br> 宋恒閉上了眼睛,夫人給他擦頭發擦得好溫柔,當她用棉巾給他擦頭頂的時候,他覺得好舒服。</br> 擦了一刻鐘,這頭發差不多擦干了。沈婉將棉巾放在一旁,說:“好了,先坐一會兒,等頭發全干了才上床睡覺。”</br> 宋恒點了點頭,轉過身看著她問:“夫人,你以前是不是也常常這樣給我擦頭發?”</br> 沈婉想了想,搖頭道:“沒有。”</br> 以前都是宋恒跟原主擦,不過,那都是原主才與他成親時的事兒了。</br> 是嗎?</br> “這孩子幾個月了?”宋恒轉移了話題。</br> “七個月了,對了,有些事你雖然不記得了,但是我還是要告訴你。你離開皇城去暮云剿匪之前,我們和離了,不過因為和離書在被送到衙門前便被喬木撕了,所以我們并未和離成。”沈婉覺得,就算宋恒現在失去記憶,這些事兒,她還是要讓他曉得才是。</br> 撕得好,他一定要好好表揚表揚喬木。</br> “沒和離成就好,那夫人你現在還想與我和離嗎?”宋恒看著她問。</br> 沈婉搖了搖頭,說:“你不想知道我們為什么要和離嗎?不想知道,我都做了些什么嗎?”</br> 宋恒用力的搖了幾下頭,抓著她的手道:“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我也不想曉得了。只要夫人現在不想與我和離,也不嫌棄我就好。”他現在只想好好與夫人過日子。</br> 既然他都不想曉得,沈婉便沒有再說了。</br> 待頭發干后,兩人便上了榻睡覺。</br> 翌日,宋恒習慣早醒,天剛亮他便醒了。但是為了不吵醒沈婉,他還是側著身子,在榻上躺著,含笑看著她在他臂彎里的睡顏。</br> 昨夜他們本是各自睡了一個被窩,但是,半夜里夫人便滾進了他的懷里來。</br> 太陽升起,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戶的縫隙照進了屋里。</br> 沈婉的眼皮動了動,睜開了惺忪的睡眼,看著眼前帶著些胡渣的下巴,她先是一愣。隨后一想,定然是她睡著后又鉆進了宋恒的懷里。醒來后有他在的清晨,她竟然莫名覺得有些安心。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