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方岳貢就來到了戶部,戶部的官員已經在那里等候了。
今天,他們戶部要去北居賢坊開始分田了!
說是分田,其實也不算分,叫承包,田是百姓的,但田的所有權是皇上的。
因為皇上說了,歷朝歷代都分田,但歷朝歷代滅亡時,田都集中到了少數人手里,最后農民沒了田還是會造反!
與其如此,不分了,采用承包制。
承包制,每個人都可以去官府承包十畝田耕種,以五年為期,五年后如果人還在是,可以再簽承包契約,還是耕種原來的田地,如果違法了或者死了,田會空出來,新出生的人也會有田可以耕種。
至于多余的田,官府可以雇傭佃農來耕種,所得和朝廷九一分。朝廷一分,當地官府九分。官府的這九分就是官府人員的額外獎勵。
“方大人,這承包能行嗎?”
“皇上說行,就能行!”
記得那時候,皇上問他有沒有一個好的均田方案,讓百姓不能賣田。他就很頭疼,均田,分了田后那些百姓把田賣了什么辦?歷朝歷代都這樣,他只能說,干脆禁止賣田吧。
而皇上說了這個方案后,他驚呆了!
對啊,這樣一來,百姓是不能賣田了,百姓只能好好耕種自己的田,交了稅,糧食都是他們的。
《回到明朝當崇禎》第73章 這個分田不太一樣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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