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傅言落敗了耶</br> 宴會規模場面都大,光是來賓入場就入了將近兩個小時。</br> 晚上八點,來賓差不多到齊,沈初跟陳瀟回到后臺。</br> 林羨高磊他們也來了,但沈初今天沒空招待他們,只是在他們進場的時候打了個招呼。</br> 沈初剛陳瀟剛到后臺,就看到林羨正在和沈錦生交談。</br> 沈初挑了挑眉,抬腿走了過去,見她回來了,沈錦生和林羨兩人也停止了交談看向她:“累不累?”</br> 沈錦生不愿意辦這種宴會除了低調,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沈家就沈初一個,辦一次沈初就得累三天,他心疼自己的寶貝女兒,還不如不辦。</br> 見林羨看過來,沈初笑著點了點頭,隨后才看向沈錦生搖頭開口:“不累的爸爸。”</br> 沈錦生知道她沒說真話,只是不信地哼了哼,也沒繼續問下去。</br> 臺上是當紅歌手在唱歌,很快,一首歌完畢,就到了沈錦生上臺致辭和切蛋糕的環節了。</br> 沈家一家三口走上臺,沈錦生開場感謝完來賓之后,就正式地介紹了沈初:“……這是我的女兒,沈初。”</br> 雖然只是短短的這么一句話,但從沈錦生說完后看向沈初的眼神,臺下但凡有點眼力勁的人都看得出來,沈錦生很愛他這個女兒,也很驕傲自己有這么一個女兒。</br> 沈初跟陳瀟在入場那兒招待了一個多小時的賓客,大多數都猜得到她就是今晚沈錦生要公開的女兒了。</br> 沈錦生一直把他的女兒保護得很好,沈初長大到現在,除了之前她自己親自爆的馬甲,一直沒人查到沈錦生女兒到底是誰。</br> 盡管早就猜到了,可真的等沈錦生開口了,臺下還是引起了一陣喧嘩。</br> “這沈家大小姐真會長啊,盡挑了沈總和沈夫人好的地方長!”</br> “不愧是沈家大小姐,我剛才進場的時候,遠遠看到沈家大小姐站在那兒,那么多的人,我一眼就看到沈家大小姐了,盡管是側對著我,可那通身的氣質,我那時候就在想是哪家千金,養的這么好,萬萬沒想到,居然是沈家千金!”</br> 臺下議論紛紛,這樣的場合,大家都挑好話說。</br> 沈錦生臉上的笑容越發的深,著重又點了幾位大人物再次感謝之后,他把麥克風遞給了沈初。</br> 沈初從容的接過麥克風,勾著笑站在那兒不緊不慢地說著感謝的話:“大家好,我叫沈初,今天很感激大家能夠在百忙之中……”</br> 她今天穿了一條長禮裙,腳下一雙十二厘米的高跟鞋,眉眼淺笑間是淺然的話語,自信又從容,整個人站在臺上,那通身的氣質,讓人不得不折服。</br> 沈初說完客套的話,司儀接著夸了幾句,很快沈錦生就讓人切蛋糕了。</br> 沈初在臺上陪著沈錦生一起切蛋糕,陳瀟也提著裙擺上來幫忙,分完蛋糕,已經是半個小時后的事情了,沈初這才有空從臺下下去。</br> 剛抿了一口果汁,陳瀟就湊過來了:“傅言落敗了耶,但薄暮年還在。”</br> 陳瀟挑著眉,抬手就指了指不遠處端著蛋糕沒有吃的薄暮年。m.</br> 傅言的新歡事件之后,她對傅言也沒什么好感了,如今看著傅言跟薄暮年,陳瀟就是看戲看熱鬧的心態,反正她哪個都不看好。</br> 渣男,呸!</br> 沈初看了一眼,很快就收回視線,剛想開口,不想傅言走了過來:“沈小姐,我有話要對你說。”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