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這么急不可耐?</br> 薄暮年跟蘇琦新婚當晚,他獨自一人回到自己的公寓,沒有在薄家留宿,讓蘇琦一人獨守空房的消息不脛而走。</br> 第二天,這事情整個圈子里面的人都知道了。</br> 陳瀟聽了這事情之后,給沈初發消息吐槽:“嘖,這薄暮年還真的是,永遠都喜歡碗外面的啊?”</br> 沈初當笑話聽著,陳瀟說得沒意思,“你生日快到了,有沒有什么想法?”</br> 沈初愣了一下,她生日確實快到,還有一個星期左右的事情。</br> “你想怎么樣?”</br> “當然是給你辦個派對啊!咱們好久都沒辦派對了,譚雅還說最近云上缺了點刺激!怎么樣啊小五,你要是沒意見的話,我可就跟譚雅去商量了。”</br> 沈初笑了一下:“那你辦吧。”</br> “那我找譚雅去了!”</br> 陳瀟就愛弄這些熱鬧的聚會,沈初習慣了。</br> 放下手機,她想起傅言,跟傅言說了這件事情。</br> 手機那頭的傅言沒有馬上回消息,沈初也沒再關注手機了。</br> 等她看到傅言的消息,已經是兩個多小時后的事情了。</br> 對方回了一個“好”字,完全沒有意見。</br> 沈初拿著手機,不禁挑了挑眉。</br> 沒有驚喜嗎?</br> 倒也是巧,沈初生日的那天恰好就是周六。</br> 昨天晚上跟傅言兩人鬧得久了些,沈初醒過來已經是八點多了。</br> 傅言早就已經不在床上了,她打著哈欠,撐著床坐了起來。m.</br> 手機里面很多昨天晚上零點發來的生日祝福,沈初掃了一眼,沒回復,打算今天結束前發個朋友圈。</br> 她放下手機,起身去浴室洗漱。</br> 洗漱完出來,傅言正坐在床上看著她:“生日快樂。”</br> 沈初睨了他一眼:“謝謝?”</br> 昨天晚上不是說過了嗎?</br> 雖然說的時候不太合時宜。</br> 想到昨天晚上,沈初臉就有些紅。</br> “寶貝待會兒能陪我去個地方嗎?”</br> 沈初走到梳妝臺前坐下,有些好奇地看向他:“去哪里?”</br> “你猜?”</br> 沈初才不要猜。</br> 吃了早餐之后,沈初化了個妝。</br> 五月初的臨城白天已經不冷了,沈初里面穿了一條黑色的吊帶長裙,外面搭了一件米白色的休閑西裝,人看著又休閑,又有幾分性感。</br> 傅言的手要下周才能拆夾板,自然是只能沈初開車了。</br> 看到地址的時候,沈初有些驚訝:“你家?”</br> 一旁的傅言似笑非笑地看著她:“怎么,寶貝怕了?”</br> 沈初哼笑了一聲:“我怕什么啊,你又不能把我賣了。”</br> “我可舍不得賣了你。”</br> 沈初收了視線,發動了車子。</br> 這是她第一次到傅言別墅,整個別墅白色調的極簡主義。</br> 因為長期有人打掃,別墅看著就像是全新沒住過人一樣。</br> 不過回國三年,跟她一起八個多月都是在她公寓里面住的,這別墅他也確實沒住多少天。</br> 傅言給她遞了杯溫水:“要參觀一下嗎?”</br> 沈初偏頭看向他:“你今天帶我過來,是讓我參觀你家的啊?”</br> 傅言勾著唇:“這么急不可耐?”</br> 他說著,牽過她:“來。”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