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定義,簡單的說起來,可以說是幫助人經營社會生活的一種手段。社會生活隨著不同的社會而差異,所以教育的內容也隨著不同的社會而變換。換句話說,教育不是能憑空生長,獨立存在的,卻是要受制于政治的和經濟的制度,而為某種政治的經濟的社會之副產物,某種政治的經濟的社會形態之反映。倘非一國的政治經濟有辦法,教育自身實在沒有徹底解決的可能。本文關于教育上的建議,是指在政治經濟已上軌道后,按照中國實際需要所應實施的方策。我們所希望造成的社會里,生產以社會的必要為目標,消費以滿足各人的需要為原則;就是生產不以買賣賺錢為目的,消費以人人滿足為理想;也就是大家勞動,大家消費,沒有榨取和被榨取的階級,而為共動共樂的社會。
在這種共動共樂的社會里,教育上至少要注意這三個原則:
第一,教育制度是統一的。在不平等的社會里面,教育制度往往分成兩截。在榨取的方面,他們的教育材料內容,以專供支配者的方便為主,準備未來榨取上需要的知識能力。在被榨取的方面,不是完全被擯于這種教育制度之外,便是被授以欺騙的教育,專學準備受人榨取的基本知識能力。在平等的社會里面則不然,教育制度是統一的,無所謂什么雙軌制以限制人受教育的機會,教育是人人都得一樣的享受,是人人都當一樣的享受。
第二,教育不是少數有錢的人的專有品。在不平等的社會里,惟有最少數有錢的或比較有錢的人才得享受教育的利益,最大多數的勞苦大眾都被擯于學校教育之外。據(民國)18年10月底教育部所發表的統計,中國全國學齡兒童的數量共有四千三百三十萬余人,已得入學的只有六百四十一萬余人,失學的學齡兒童竟達三千七百十七萬余人之多!此外如文盲之多,如不能升學者之多,在在都表示教育為少數有錢的人所專有。在平等的社會里,入學者不必納費,應由政府負責。
第三,教育既是給予特殊勞動力的一種手段,便應該是和勞動相聯系的。在不平等的社會里,一方面養成所謂“勞心者”,一方面養成所謂“勞力者”。在政治上,“勞心者”和“勞力者”便成為支配和隸屬的關系;在教育上,便造成“學問”和“勞動”之背道而馳。在平等的社會里,大家都須勞動,大家即就勞動上所需要的知能,加以研求,故所謂學問是大家共享的。和勞動是彼此相聯系的,和勞動分家的教育是貴族化的教育,是擁護支配階級的教育,不是平等的社會里所需要的。
以上是三個基本的原則,此外關于學校組織方面還有幾點可以扼要的說一下。
(一)學齡前的教育即須受嚴重的注意——即托兒所及幼稚園教育。托兒所以收容生后二月的乳兒至三歲為止的嬰兒為原則。在這里面,當然以嬰兒的身體養育及健全發達為主要目的。
由女醫生主持,這些女醫生同時也就是兒童學的研究者。托兒所之設,固為促進嬰兒生物學的合理的發展及健康的維持與增進上所必要;而且在婦女職業的進展方面亦甚重要,因為在平等的社會里,工作既為人人必盡的責任,從事工作的婦女在上工時便可把嬰兒付給托兒所,下工時可以領回;同時并成為婦女的職業,從事此業的婦女,可依她們專門的研究,為社會服務。
幼稚園收容四歲至七歲的兒童,接著在托兒所所建的基礎之上,繼續發展健全的體格,注意游戲和音樂的指導,并在幼稚園的作業和游戲生活里,一面引起兒童愛好自然研究自然的興趣,一面依各個年齡而使受社會的組織之訓練,培養群眾合作的精神。
(二) @在幼稚園以上的學校,我們主張根本廢除現在所謂小學中學大學的名稱,應把學校分為三級,第一級稱基本學校,注重一般民眾的基本教育,收容八歲至十四歲的兒童;第二級稱產業或勞動學校,注重產業教育,收容十五歲至十七歲的青年;第三級稱學術院及專門學校,則為二十歲以上(即十七歲從產業學校畢業后服務二年以上者),愿受深邃及更專門教育者而設。
(三) @基本學校及生產學校均為強迫教育。基本學校內授與自然科學及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讀寫本國文字,實用計算,培養對于民族全體所應有的忠通精神。產業學校須一掃現在中學好像雜貨店的不合實用的科目,集中精力于各種產業上的基本知識(社會及自然科學)及產業上特殊的實用知識與技能。各產業學校設于各種產業的中心地點,漸增其實地的工作和經驗。
(四) 學術教育機關的中心不是教室而是大規模的圖書館及試驗室,在專家指導之下作自動的研究。由各種產業學校畢業后服務二年以上者,得由考試,或經服務機關負責的介紹,由專司此事之機關認為合格后,送入學術院或專門學校更求深造,期限二年至六年,各依職業種類而定。學術研究純以增加服務社會效率及對人群貢獻為職志。學術院注重更精深之研究,備特具發明天才者盡量發展之地,由國家供養,俾得盡展其天才,以益社會。
此外如師范教育之擴充,文盲之掃除,成人補習教育之推廣,亦應限期推行期收實效。
總之,從前的教育不過為少數人騙得功名利祿的敲門磚,今后的教育當顧到全民族的全體人民的幸福,一方面要藉教育提高全體國民的生產力,一方面要藉教育訓練全體民眾具有接收真正全民政治的能力。
(原載1932年10月8日《生活》周刊第7卷第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