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來到倫敦。??筆?趣??閣?w?w?w?.?b?i?q?u?g?e?.?cn</br> 太陽懸掛在正空中,從愛丁堡回來,才花一個小時時間。</br> 韓宣把安雅送回塞西莉亞夫人住的賓館,她們晚上就要回美國,告別時候安雅叮囑,一定要把熊貓帶給她玩。</br> 見她難得像回小女孩撒嬌,韓宣哭笑不得告訴她,等動物搬遷和入境手續弄好,建成動物園之后再說,現在還不能把它們帶走。</br> 沒告訴戴安娜王妃自己回來了,本來應該和安雅她們一起回美國,不過最近沒什么要忙的,想待在歐洲再玩幾天。</br> 下午在一家咖啡店坐了會兒,等到三點鐘,加布里爾和杰森開來兩輛租來的勞斯萊斯影靈,直奔倫敦市區西邊的貝克街。</br> 韓宣觀賞著窗外街景。</br> 心想倫敦人口將近七百萬,在如今算是數一數二的大城市,要想從中尋找到一個人,談何容易……</br> 是的,他要去找j.k.羅琳了。</br> 只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地址。</br> 于是在去愛丁堡之前,聯系了一家偵探社幫忙尋找。</br> 要是再過些年,直接去警察局用電腦搜索就行,而現在從海量紙質文件中找人,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br> 提到貝克街就不得不說起阿瑟-柯南-道爾先生,《福爾摩斯》系列的作者,他在書中虛構了一個貝克街221B號的地址,讓這條街道聞名全球。</br> 他寫書時候,貝克街已經有了,不過沒有221B,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成為所有偵探小說迷們,心目當中的圣地,韓宣找的這個人,就是無數福爾摩斯小說迷中的一位……</br> 交通狀況還算好,沒碰上堵車。</br> 不適應靠左行駛,總有種別扭的感覺。</br> 尤其還聽加布里爾說,他這樣開車的次數屈指可數,韓宣沉默不語,低頭系好安全帶。</br> 拐進倫敦西邊這條最長的街道,隔幾家就能看見一個偵探社的招牌。</br> 他們可遇不到什么兇殺案,沒事接些抓偷情、捉鳥、找狗之類的事情,差不多能養活自己。</br> 羅尼-魯尼就是其中之一。</br> 他從小沒有母親,父親也在羅尼二十歲時候去世了。</br> 繼承父親留下的一家百貨公司,靠出租店鋪,也算是個身價千萬英鎊的小富豪。</br> 羅尼喜歡福爾摩斯,喜歡到狂。</br> 八七年他父親去世后,就在貝克街221B福爾摩斯紀念館的對面,租下了一層公寓,掛上偵探社的招牌。</br> 整個公司目前只有他和女秘書兩個人,女秘書整天沒事干,他自己東奔西跑干活,在倫敦有不少人知道這個笑話。</br> 英國私人偵探社合法,混得好的人,有時候還能跟警察局合作,處理一些簡單的案子,幫忙找線索。</br> 可惜羅尼不屬于“混得好”的那幫人,每個月賺得錢不夠交水電費,他卻一直堅持了下來,堅信一定能碰到大案子。</br> 韓宣總覺得他是無聊找事做的可能性比較大。</br> 說實話,要不是杰森跟他合作過一次,幫忙盯個上了美國黑名單的罪犯,自己又不認識這方面的人,絕對不會去找他。</br> 已經過去三天了,一個電話沒打過來,抱著試試看,不行再換人的心態,下車望著招牌出神。</br> “福斯摩爾-魯尼偵探社?”</br> 韓宣轉身看向杰森,明顯再說能不能靠譜點。</br> “嗯......”</br> 杰森憋了半天,回答道:“他說要不走尋常路,這片地區叫福爾摩斯的有二十多家,只有他這一家叫福斯莫爾。”</br> “有什么區別么……”</br> 一位相貌一般,但身材火爆到炸,以至于忽視她外貌的紅衣女郎,踩著高根鞋走出來。</br> “委托人對吧?福斯摩爾先生正在等你。”</br> 韓宣再次看了看杰森,“有沒有搞錯,名字都改了,專門創造出這個新名字?”</br> 杰森摸摸自己鼻子,悻悻然道:“上次他還叫羅尼,絕對沒錯。”</br> 而加布里爾則看了那女郎半天,深深嘆了口氣,嘀咕道:“好福氣啊……”</br> 《福爾摩斯》系列韓宣都讀過,從門口進去,現布置和書中描寫的分毫不差。</br> 登上十七級臺階,延續英國公寓一貫迷你風格的房間出現在眼前。</br> 裝修充滿維多利亞時期的考究與豪華,深紅色壁紙、胡桃木色家具,讓房間在略顯昏暗的同時,也增添了幾分柯南-道爾筆下的陰郁感。</br> 放大鏡和報紙隨手擺放,拉起的窗簾邊,站著個人。</br> 韓宣看見他打扮才知道,最傻逼的不是裝修,是他自己這個人!</br> 頭戴獵帽、肩披格子風衣,身型消瘦,手里拿著煙斗。</br> 沒裝煙絲,上面插著根正在燃燒的mar1boro香煙,一臉深沉的樣子,似乎在思考事情。</br> 要不是那濃濃的咖喱飯味道,或許真能增添幾分書里的格調。</br> 他一直等到腳步聲接近,才轉過身。</br> 拔下mar1boro香煙,按在煙灰缸里掐滅。</br> 輕咳了聲,說道:“我是福斯摩爾,你好,請問我有什么可以幫到你的么?年輕的小先生。”</br> 韓宣坐在椅子上,端起女秘書準備的紅茶,加上糖和奶,邊攪拌邊抬頭,看向這個挺帥的二十多歲年輕人。</br> 無語道:“找人,三天前就讓你找了!不是給了你兩千英鎊定金?”</br> “啊~</br> 消息都寫在信里了,沒收到么?”</br> “信?我不是留了電話給你?”這下杰森也迷糊了。</br> “不不不!怎么能用電話?</br> 我接到消息說,軍情六處隨時在監聽通話內容。</br> 這么重要的消息,還是寫信比較安全。”</br> 福斯摩爾認真道。</br> 韓宣喝紅茶時候聽到這話,嗆得直咳嗽,捂著嘴探身,抽張紙擦干凈。</br> “只是讓你幫忙找個人,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你查到了?”</br> 加布里爾在福斯摩爾看不到的地方,抬起手做出個腦袋被槍打的手勢,逗的那女秘書捂嘴輕笑,眼神撩人……</br> “嗯,查到了,只花半天時間。”</br> “怎么這么快?”</br> “因為她是名人啊!</br> 查了半天才現,我還看過她的書!</br> 《不懂拒絕的女人》、《不敢喜歡的男人》,最近布一本新書,《誰動了我的情人》,看得我都哭了。”</br> 韓宣下巴快掉下來了,這是他認識的那個j.k.羅琳?!</br> “確定是她么?”</br> 福斯摩爾一臉認真,“我辦事你放心,沒什么是我福斯摩爾做不到的。</br> 只要認真觀察線索,比如這種煙灰,黑色白,一看就是萬寶路。”</br> “廢話,煙殼還放在那呢。”韓宣暗罵,繼續問道:“你是怎么知道的?”</br> “她跟老公離婚后寫了本自傳,就是第一本《不懂拒絕的女人》,瞧瞧這名字,多有內涵。</br> 她說她也構思過魔法小說,但是要上班,沒時間寫就放棄了。</br> 而且樣貌和你描述的一樣,我去她簽售會時候偷拍的,你看看是不是她?”</br> 韓宣接過照片,是羅琳沒錯。</br> 再把目光投向她身后的廣告牌:年度最火言情小說家、風靡歐洲十七國、半年銷量四百五十萬冊……</br> 默默掏出錢包,給了他三千英鎊做為剩下的薪酬。</br> 看來羅琳不用解救了,該火的還是火,以這種不一樣的方式。</br> 悲苦的人寫言情,最能吸引人。</br> 福斯摩爾道謝的話剛說完,頭頂傳來飛機低空飛行的聲音。</br> “這附近有機場?”韓宣問他。</br> “沒有啊,都大西洋了,哪還有機......”</br> 轟的爆炸聲傳出!</br> 窗戶被沖擊波震得粉碎,然后接連兩次爆炸聲響。</br> 書架上的書掉落一地,把韓宣砸得齜牙咧嘴……(未完待續。)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