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楨當知青的時候, 精神生活極度匱乏, 他不是夜里偷著摸著看自己從家里偷偷帶來的書, 就是跟女知青們談戀愛, 也就是談談而已, 最多拉拉小手親親小嘴。人家成分都比他好,他雖然不算什么好人, 也不想拖累人家。他守著黃土地,送走了一個又一個女朋友, 女朋友們回城前一個個都信誓旦旦地說要在城里等他,他一點兒都不領情,明明白白地告訴人家, 他的大好青春就這幾年, 就算她們愿意等,他也等不起, 氣地姑娘們一個個罵他負心漢。他從不缺女朋友, 告別一個, 就交下一個。
他下鄉時, 父母都不在了,那時也不知道恨誰,只是頓悟要及時行樂。自從下了鄉, 他就對回城不抱希望, 看書也就圖一樂子,從沒想過書中自有黃金屋。他手風琴拉得極好,公社宣傳隊招人, 他要能進宣傳隊,能抵不少工分,村支書推薦他去,他看習琳瘦瘦小小,干體力活太過吃力,把機會讓給了習琳,自己繼續修理地球,干活的時候偶爾跟一起農忙的村里大姑娘聊聊天。大姑娘跟他聊兩句,就飛紅了臉,他吃過不少大姑娘給他的窩頭,偶爾還能吃到一個白饅頭,作為回報,他也幫她們干過不少農活。他之所以沒和村里的姑娘們搞出點兒故事來,主要是怕人家姑娘太保守,以為拉拉手就是一輩子。
顧楨和習琳打小一起長大,習琳一直安安靜靜的,不像他一天到晚上房揭瓦,跟個皮猴一樣,氣得他爸——一個高級知識分子,天天嚷著要打他,悲哀的是,沒一次成功過。習琳是他的對照組,他媽一直想要個女兒。那陣兒他一直嫌習琳假不嘍嗖的,也不怎么搭理她。后來一起下鄉,顧楨不知怎么就有了當鄰家哥哥的自覺,偷了公社的雞烤了也要留一只腿給習琳,分到習琳頭上的活兒都讓他給包了。
但也僅止于此,他對習琳并無男女方面的想法。習琳家里寄來點心,也特地給他留一塊,他當作禮尚往來,并不認為習琳有什么別的意思。
顧楨和習琳真正關系密切起來,是習琳被推薦去省城讀大學,習母為此很是動用了一些關系。顧楨偶爾雪中送炭,絕不錦上添花,也就懶得去恭喜習琳。倒是習琳突然主動起來,到了大學,每月給他寄一個包裹,包裹里有信有吃的,還有一些平常看不到的書。他因為能看的書多了,也就暫時忘記了談戀愛,最重要的是,知青點也沒剩下什么適齡女青年,當兵的當兵,招工的招工,上大學的上大學。
信里習琳有表示過要和他談戀愛的意思,他沒搭茬兒,習琳的未來是一片坦途,他注定要在黃土坡里打滾,他倆不是一路人。他在信里跟習琳講,村支書家的丫頭天天給他做好吃的,前天在面條里臥了兩個雞蛋,昨天把大白饅頭切成片,用油混著雞蛋煎了,焦黃焦黃的,又裝搪瓷飯盒里給他送過來。他沒經住口腹的誘惑,吃人家嘴短,如果人家愿意,他就準備以身相許,響應國家號召,扎根建設農村。
收到他的信后,習琳再沒給他寫信,而是隨書寄來了一斤雞蛋蛋糕和兩塊桃酥。
顧楨到底沒能以身相許,村支書嫌他出身不好,把女兒嫁給了公社里的干部。他又開始啃窩頭,炸饅頭片的生活一去不復返。
后來恢復高考,習琳寄了一堆書給他,信里都是鼓勵他的話。他在鄉下呆了多年,嫌再讀四年大學太浪費時間,直接考的研究生。顧楨考回省城的第三年,他家之前充公的房子被退回來,父母扣發的工資又發給了他,習琳還沒男朋友,他主動提出要和她談戀愛。
在顧楨看來,男女之間最重要的是義氣,他媽對他爸就夠義氣,寧死也不和老顧劃清界限。習琳對他也夠義氣,在他回城無望的時候還主動要和他談戀愛。如果習琳不主動提分手,他當然不能辜負人家。
他到底還是辜負了習琳,和葉棠結了婚。
顧楨和葉棠結婚后,關于他倆的各種傳聞就甚囂塵上。最普遍的一版是,顧楨對習琳始亂終棄,葉棠借子上位。系里都是體面人,體面人當著顧楨的面依舊還是以前那么客氣,只在背后議論這個陳世美。
葉棠一直沒顯懷,這個謠言就不攻自滅了。
葉棠的母親對女婿的感覺很復雜。顧楨是所有女婿里長得最好看的,其他女兒結婚都很圖實惠,對男人的相貌都不在意,偏偏她的外孫外孫女長相又像極了他們的父親。她第一眼見顧楨就喜歡得緊,不像別的女婿怪模怪樣的。當時女兒又在那個處境下,能找到這樣一個女婿不是不滿足。
大學老師,父母雙亡,還有三層樓,條件再好不過。她對顧楨的不滿是從婚禮那天滋生出的,那天顧楨的同事一個沒來,她仔細打聽才知道,女婿是女兒從別人手里撬過來的。從此,她對這個女婿就多了三分不放心,心里想著,既然葉棠能把女婿從別人那里搶過來,那他也能被別人給搶走。可木已成舟,她也只能認了,面上對小女婿仍很客氣。
葉棠的爸爸對這個女婿很滿意,他家里都是女兒,顧楨無父無母,倒可以當半個兒子。知道顧楨也不會做飯后,葉家父母就建議小兩口住到葉家來,飯也可以吃現成的。
他倆剛結婚,不愿意和父母一起住,拒絕得委婉又爽快。每天從食堂里打了菜,拼在一塊吃,日子倒也過得很有興頭。葉棠做姑娘的時候,嫌食堂飯難吃,一直從家里帶飯,結了婚,到了飯點兒,便去和人搶,有天為了兩塊排骨,竟差點兒跟人打了起來,最后還是她勝利了,看著顧楨把她搶來的戰利品吃下去,她愈發有戰斗力。
每周末,兩人一起回娘家蹭飯吃。他倆花錢都很大手大腳,掙多少花多少,一分錢也不攢。顧楨和習琳談戀愛的時候,就經常入不敷出,他每周都要請習琳下館子,遇到什么衣服東西覺得好,問都不問習琳需不需要,就給她買下來,到了月底只能掛面配咸菜。習琳勸他,他也不在意,繼續這么過日子。葉棠的消費觀和他如出一轍,她在家里吃飯,不用交伙食費,掙的錢除了給自己買衣服化妝品,就是給爸媽買吃的用的。老葉頭每個月都能喝到葉棠買的茅臺,那陣兒,一瓶茅臺七塊錢,可除了小女兒,他也沒喝過別人買的。
葉棠結了婚才有了理財意識,凡事都先緊著顧楨花。倆人結婚不到兩個月,顧楨全身上下連襪子都是她買的了。
每周日,葉家的女兒女婿都要來吃午飯。他倆每次去葉家都要先逛一遍市場,雙手從沒空過。
有天,葉棠買了一條鯉魚,發現桌上沒有,便問母親鯉魚怎么沒做,母親回她留著明天吃。等葉棠的姐姐姐夫都走了,葉媽媽特意把小女兒女婿留下吃晚飯。晚飯桌上,葉棠看見了那尾魚躺在盤子里,葉媽還特意給女婿煎了排骨。
吃完,葉媽媽把剩下的魚和排骨打包讓他們帶走,又叮囑他們下回不要再帶那么多東西。
接下來的每周,他倆依然去市場上買一堆東西帶過去。午飯葉媽媽擺出來的食材越來越少。他倆買的東西,都留到了晚上。
飯桌上,老兩口不停地給女兒女婿夾菜。
葉棠看不下去,勸她媽媽:“媽,您這是何必呢?要我姐姐知道了,又覺得您偏心。”
葉媽媽笑著說:“誰的心臟長正中間?可不都是偏的嘛。再說東西都是你買的,憑什么給他們吃?”說著又給小女兒夾了一片二女婿帶來的臘腸。
“這臘腸不是二姐夫買的嗎?”
“他們單位發的,不送過來也吃不了,一會兒你們多拿點兒走。”又對著小女婿說,“我這幾個女兒,單數她最傻,被人騙了還給人數錢。可她勝在實心眼,會心疼人。你們日子長著呢,錢還是要省著花,別每次帶這么多東西。”
說完老兩口又開始給女兒女婿裝飯盒,整整裝了六個。
結婚沒多久,葉棠就懷孕了。他倆的夫妻生活太過頻繁,即使有避孕,還是出了意外。
葉棠懷孕的事情,還是她媽先發現的。
顧楨去外市開會,葉棠周日一個人回娘家吃飯,晚飯仍照例在娘家吃。
“你也學學做飯,哪個女人不會做飯,也就是顧楨不挑你。”葉媽批評小女兒。
“誰說女人一定要做飯的?顧楨說了,按照傳統,男人才該負責做飯,畢竟大廚都是男的。”顧楨也不能說不會做飯,以前偷了雞烤得也很好,但他菜做得確實不怎么樣。兩人說好輪換著做,結果做得都很差,誰都沒資格嫌棄誰,于是愉快地決定繼續吃食堂。
“你現在年輕,他愿意慣著你,他能慣你一輩子?你結婚了,不能還跟個孩子似的,錢要計劃著花。”
葉棠不以為意,那天她在家里睡的覺,第二天早上起來就開始吐,去醫院檢查坐實了懷孕。
老兩口很高興,回來就去菜市場買了一大尾鯉魚,給女兒燉湯喝。
葉棠對這個孩子倒不怎么歡迎,團里又來了新演員,她要是這會兒生孩子,肯定要靠邊站,而且她覺得家里有她和顧楨剛剛好,再多一個總是別扭。可她婚前答應要給顧楨生孩子,顧楨要知道她把他的孩子給打了……她實在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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