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是這樣想,決心也是這么下的,可周財還是無法從之前的畫面當中走出來,他始終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居然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來,盡管在這之前,他和張雅馨兩人已經合力,殺掉了一個人。
他害怕這種事情真的會發生,畢竟那畫面實在是太清楚,實在是太真實了,真實到嗯恍惚間會以為,那就是已經發生了的事實,只不過他不愿意承認,把這段記憶封存罷了。
他可以接受殺了李永波,撞死了那個無辜的年輕人,又搶了老頭的東西,讓他無法接受自己有一天會殺了朝夕相處那么多年的張雅馨。
他需要讓自己冷靜下來,不管用掉多少時間,他都需要讓自己冷靜下來,并且保證,這件事情永遠都不會發生,即便是發生了,那也一定要和現在所看到的畫面恰好相反,也就是說站起來行兇的人是張雅馨,死掉的那個會是自己。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周財才終于發動了車子,繼續往前開,不管前方道路有多遠,不管是不是一直延伸到虛無的黑暗當中,他都要驅車前進,找到那個度假村。
還好,又拐了四五個彎,他終于看到了前方若隱若現的一片房屋,而公路也確實在前方慢慢的消失了,周財歸心似劍,他要去看看,屋里的那兩個女人是不是還很安全。
村口的大石頭上,那個老頭兒已經消失了,他緩慢的的通過了那里,沒有聽到和弦音樂聲,沒有看到八音盒,什么都沒有,就開車過去,停到了自家的車庫里。
還沒有來得及進門,周財就看到了張雅馨已經站到了車庫里面的那個門口,一臉的憔悴,看來這個女人應該是到現在一直都沒有睡,就是為了等自己回來。
周財有些感動,甚至有種沖動,想要上去抱一抱張雅馨,但他是一個很內斂的人,尤其是感情的表達非常的含蓄,他不會像張雅馨那樣,情到深處的時候會主動抱上來,雖然這個時候是真的想要抱一抱,但他還是忍住了。
兩人一前一后進了臥室里面,張雅馨關上了門,擔心他們接下來要說的事情會被樓上已經熟睡了的女兒給聽到了,畢竟樓上的門關著,他們倆也不確定靈靈有沒有聽到車子回家的聲音。
“怎么樣了?怎么這么久才回來?我打了你那么多電話,你都沒有接,我以為出事了呢。”張雅馨那臉上只寫著兩個字,擔心,話語里雖然帶著一絲絲的抱怨,但也依然掩蓋不了他的擔心。
周財皺了下眉頭,心想什么時候張雅馨給自己打電話了,明明在這之前和之后,只是自己打出去了一個,并沒有接到任何的電話,他掏出手機來看,本是想看看手機里有沒有未接來電,卻先是看到了時間,竟然已經到了凌晨四點左右。
這下他更糊涂了,他在大石頭上醒來的時候,還沒有到午夜,也就說并沒有到12點,然后他驅車往上,走了大概有半個小時,看到了那個屋子,在屋子里看了大概有十分鐘左右,隨后又繼續開車往上,最后到了度假村,這整個過程加起來,他用了也就是一個半小時的時間,現在應該是凌晨一點半左右,而不是如他的手機上所顯示的,已經到了凌晨四點。
周財沒有回應張雅馨的問題,而是伸手拿過了她的手機,核對了一下時間,同樣是四點多,看來時間顯示的并沒有錯,他確確實實是這個時候回來的,也就是說他本以為自己在外面用了一個半小時,但實際上他花掉了四個多小時的時間才回到度假村。
他的手機里他也看過了,沒有未接來電,也就是說不管張雅馨打了多少個電話,這個電話都沒有打進來,他也沒有收到。
他不明白,究竟是發生了什么,可以讓他感覺的時間很短,但實際上卻很長,打進來的電話一個也沒有接到,很快他想起了一件事情,發生在靈靈身上的那件事。
他們兩個人將騎摩托車男子的尸體弄到了山坡的后面,再回來到達度假村的時候,靈靈就消失了,并且是連著消失了兩天,杳無音訊,任憑她們倆怎么打電話,靈靈都沒有接,然后忽然之間,他就出現在了度假村的家里。
周財記得很清楚,當初質問靈靈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和自己臉上的表情如出一轍,很明顯那個時候的靈靈,應該是不知道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天,也沒有接到他那兩個人打進去的電話。
他無法解釋這究竟是怎么回事,世界上竟然會有如此神奇的事情,但他讓他親身經歷之后,異常的確信,這件事實實在在的發生,發生在了自己的身上,也發生在了靈靈的身上。
不過他并不打算因為這件事再次詢問一下靈靈,越是恐怖,奇奇怪怪,他反倒是越不能讓靈靈知道,畢竟她還只是一個孩子,其實現在十分的叛逆,就算是長大了,也還是自己的孩子,任何時候都改變不了這一點。
“放心吧,我全都處理好了,不用再擔心了,家里也沒事,等靈靈演出完,咱們就回家。”周財安慰了一下張雅馨,當初她不相相信靈靈說的話,他現在重新提起來的話,張雅馨還是不會相信,畢竟張雅馨遇到的就只有一件奇怪的事情,騎摩托車男子的尸體離奇消失,而那件事可以以靈異的想法來解決,也可以以科學的方式來解讀。
“對了,電話應該是放在車里,所以我才沒有聽到,一晚上沒睡吧,你快休息會吧。”周財末了又搭上了一句,他要打消張雅馨所有的疑慮,尤其是先看到自己殺了張雅馨之后,那種保護欲空前的強烈。
張雅馨有些半信半疑,但她還是選擇了相信,腦袋靠在床頭上,想要睡覺又不敢睡,生怕自己一睜開眼,這一切全都是假的,周財到現在都還沒有回來,她還需要繼續焦急的等待。</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