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軍用飛行器手冊(1896-1914)
第一部分:
1896-1904年間發展的制式航空浮空裝備
一、航空武器(不含教練裝備)
fjz-2“旋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7b型6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15公里,航程230公里,升限2000公尺,無武器。1900年定型生產。
fjz-3“滄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40公里,航程290公里,升限3500公尺,無武器。其改進型“滄風甲”采用hk-8d型120馬力引擎,并改進了機翼形狀,時速提高到160公里,航程達到310公里。1901年定型生產。
fjz-4“火風”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8公里,航程320公里,升限2500公尺,配備一挺后射機槍,機身特制彈架上最多可裝16枚手榴彈,。1901年定型生產。
fjzj-4“火風j”炮兵校射機:由“火風”偵察機改進而來,取消機槍和彈架,后座配備彩色信號槍,可用信號彈為炮兵提供簡單的校射數據。1902年定型生產。
fjzl-5“大風”偵察聯絡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36公里,航程450公里,升限3000公尺,無武裝。1903年定型生產。
fjqh-1“晴風”輕型轟炸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采用二臺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31公里,升限2800公尺。后座配備一挺機槍,機身和機翼下共5個炸彈架,最大載彈量250公斤,載200公斤炸彈時的最大航程為430公里。1903年定型生產。1904年后前線作戰機均加載一名投彈手。
fjqh-1j“晴風j”炮兵校射機:由“晴風”輕型轟炸機改進而來,取消炸彈架和機槍,加裝低功率無線電臺和校射裝備,最大時速降低到115公里。1903年定型生產。
sjz-2“驚雷”水上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單座,三浮舟,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0公里,航程340公里,升限2400公尺,無武裝。
sjz-3“蟄電”水上偵察機:木骨帆布皮,雙翼,雙座,三浮舟,采用一臺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引擎,最大時速122公里,航程400公里,升限3000公尺。后座配備一挺機槍,機身外有特制掛彈架,可攜帶16-20枚大型信號彈或手榴彈。
sjz-3j“蟄電j”水上炮兵校射機:系“蟄電”機改造而來,加裝低功率無線電和校射裝備,同時配有信號槍,時速下降到110公里,航程370公里。
二、浮空武器(不含教練裝備)
fqj-2炮兵校射氣球:單氣囊,熱氣球原理,無外罩,纜繩長1500公尺,升限1000公尺,最大升空速度150公尺每分鐘,吊籃限員1名,自持力4小時。1897年定型生產。
fqj-3炮兵校射氣球:單氣囊,依靠瓦斯燃燒熱氣起飛和懸浮,軟式外罩,纜繩長2500公尺,最大升空速度200公尺每分鐘,升限2000公尺,吊籃限員2名,自持力7小時。1900年定型生產。
fqjz-3偵察氣球:在fqj-3基礎上改造而成,無校射裝備,增加了空中觀測、照相和繪圖儀器。1901年定型生產。
ftz-1“飛云”偵察飛艇:單氣囊,軟式外罩,裝1臺北洋重工hk-7b型5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1個雙葉螺旋槳,最大時速70公里(無風),升限3000公尺,時速30公里時最大航程約300公里(無風),開放式吊艙,限員5名,無固定武器。1898年定型,1899年開始批量生產。
ftz-2“升云”偵察飛艇:雙氣囊,硬式結構外殼,裝2臺北洋重工hk-8a型8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2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90公里(無風),時速50公里時最大航程700公里(不載炸彈、無風),開放式吊艙,限員5名,升限3500公尺,無固定武器,有輕型外掛炸彈架,可掛裝5、10、25、50公斤級的小型炸彈,最大載彈量200千克。1900年定型并批量生產。
ftz-2j“升云j”炮兵校射飛艇:以“升云”偵察飛艇為原型改造,無炸彈架,減少載油,配備校射裝備和中等功率無線電臺,限員6名,自持力8小時。1902年定型生產。
ftz-3“平云”偵察飛艇:三氣囊,結構硬式外殼,裝2臺北洋重工hk-8c型10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2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10公里(無風),時速60公里時最大航程約1500公里(不載炸彈、無風),升限5000公尺,半封閉式吊艙,限員7名,配備2挺自衛用7點92毫米輕機槍,有輕型外掛炸彈架,可掛裝最重50公斤級的炸彈,最大載彈量200公斤。1901年定型,1902年開始批量生產。
ftz-3j“平云j”炮兵校射飛艇:以“平云”偵察飛艇為原型改造,取消炸彈架和機槍,吊艙限員8名,配備校射裝備和大功率無線電臺,自持力12小時。1903年定型,1904年開始批量生產。
ftg-1“青云”輕型攻擊飛艇:三氣囊,木質骨架,硬式外殼,裝4臺北洋重工hk-8d型12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4個三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00公里(無風),升限3500公尺,開放式吊艙,限員4名,配備2挺7點92毫米輕機槍以自衛。配備2個外掛炸彈架,可載100公斤級(含)以下各類炸彈,最大載彈量為800公斤, 載50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800公里。1900年定型生產。
長128公尺,直徑12點5公尺。
ftg-2“紫云”中型攻擊飛艇:九氣囊,木質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4臺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08公里,半封閉吊艙,限員4名,升限5000公尺,配備2挺7點92毫米輕機槍以自衛。配備1個彈艙和2個外掛炸彈架,最大載彈量為3點5噸,載2噸炸彈時的航程為1200千米。1901年定型生產。
長181公尺,直徑21點2公尺。
注:在原型基礎上改進/改造的反潛巡邏型自持力達24小時,到1915年共裝備12艘。
ftg-3“強云”大型攻擊飛艇:十六氣囊,鋁合金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6臺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航空引擎,帶動6個五葉螺旋槳,最大時速105公里,半封閉吊艙,限員6名,升限6000公尺,配自衛機槍2挺。有一個大型彈艙和兩個外掛炸彈架,最大載彈量8噸,載5噸炸彈時的航程為1600公里。1902年定型生產。
長211公尺,直徑25點4公尺。
大多改造為反潛/客運型,在其基礎上新建/改造了至少12艘自持力超過36小時的超遠程反潛巡邏飛艇。
sftg-4“赤云”巨型攻擊飛艇:三十六氣囊,鋁合金骨架,結構硬式外殼,裝8臺北洋重工hk-9d型20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20公里,半封閉裝甲吊艙和機槍塔,升限7000公尺。吊艙前后各配備2挺機槍,飛艇舷側左右各配備2個機槍塔,飛艇上甲板前后各設2座旋轉機槍塔,每個機槍塔均配備2挺聯裝機槍,全艇共配備16挺自衛機槍,由10名機槍手操縱。全艇編制20名,其中正副駕駛員共6名(含正副艇長),機槍手6名,機械師兼機槍手4名,導航員2名,無線電員兼軍醫2名。吊艙中包含大型內置彈艙,最大載彈量18噸,載12噸炸彈時航程約8000公里,載6噸炸彈時航程可達12000公里。1904年定型生產,因在開戰前尚未完成,正式編號前有字母s(即實驗)。
長265公尺,直徑31公尺。
共建造4艘,平均造價達25萬英鎊。
*****************************
第二部分
1905年-1918年間發展的制式航空裝備:
一、偵察機
*zl-6“云風”偵察/聯絡機:木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一臺江南制造zk-1a型1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50公里,升限4000公尺,裝1挺后射機槍,配炸彈掛架,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400公里。
1906年完成測試,07年開始批量生產,用于取代無武裝的fjzl-5 “大風”,至12年停產,共為陸軍航空兵生產了428架,其中48架改造為專用校射機,1915年以后逐步退出現役。
*zl-7“天風”偵察/聯絡機:系“云風”的后繼型,裝一臺江南制造的zk-2b型13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5公里,升限5000公尺,裝1挺后射機槍,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480公里。
1910年定型,同年開始批量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型、驅逐型、攻擊型,到15年停產時共制造了超過500架。
*zl-8“宇風”偵察/聯絡機:鋁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一臺江南制造的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80公里,升限6000公尺,裝1挺后射機槍,可載100公斤炸彈,最大航程520公里。
大戰期間陸海軍通用的標準陸上偵察聯絡機,大批量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型和強擊型。其中15年定型的強擊型換裝zk-3型190馬力引擎,加裝座艙、油箱裝甲和2挺前射機槍,可載10枚10公斤或4枚25公斤小炸彈執行對地攻擊任務。
1913年定型,到1918年,各型產量高達4048架(其中強擊型1020架)。偵察聯絡型單機平均造價折合500英鎊。
*zl-9“東風”偵察/轟炸機:鋁骨帆木皮,三座,雙翼。裝一臺江南制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96公里,升限7000公尺,裝1挺后射機槍,最大航程700公里。原本是應陸軍要求發展的快速遠程偵察機,后相繼發展出輕轟炸型和海軍型,其中輕轟炸型換裝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可載250公斤炸彈,海軍偵察型最大航程可達860公里,海軍攻擊型可搭載1枚336公斤的356毫米(14英寸)航空魚雷。
1914年定型,到1918年,各型總產量達1926架(其中海軍型426架)。單機平均造價折合900英鎊。
二、驅逐機
*qz-1“閃電”驅逐機:鋁骨帆木皮,單座,雙翼,裝一臺江南制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200公里,最大航程400公里,升限6000公尺。裝2挺前射重機槍,備彈1000發(4個250發彈盒),裝備螺旋槳連動發射裝置,可載50公斤炸彈。
1913年定型生產,一開始就作為標準空優驅逐機來設計,并發展出供海軍使用的“海閃電”。到1915年,陸軍型生產800架,海軍型生產120架。平均單機造價500英鎊。是開戰時國內的主力驅逐機。
三、制式艦載攻擊機
g-1“梟鷹”艦載攻擊機:鋁骨帆木皮,雙座,雙翼。裝1臺北洋重工的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5公里,升限4500公尺。裝1挺機槍。載1枚450公斤重的450毫米航空魚雷(射程1000公尺,航速35節)時最大航程600公里。也可搭載1枚250公斤炸彈加4枚50公斤炸彈、或8枚50公斤炸彈。
1913年定型生產,海軍專用艦載機,到1915年包括改進型在內共生產360架。
平均單機造價約900英鎊。
對比:英國“杜鵑”式艦載攻擊機,1918年服役,生產120架,引擎為sunbeam arab piston(200馬力),最大速度100英里/小時(160公里/小時),航程400英里(640公里),可搭載1枚450公斤重的18英寸(457毫米)航空魚雷。
it carried a singleinch (457 mm) torpedo underwas powereda 200(150 kw) sunbeam arab piston engine, had a max speedjust over 100 mph (160 km/h), her endurance was just over three hours and her range was over 400 miles (640 km).
四、制式輕轟炸機
*qh-2“晴雷”輕轟炸機:木骨帆木皮,四座,雙翼。裝2臺江南制造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50公里,升限3500公尺。裝2挺機槍,前后各1,備彈1200發。載25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為480公里。
1908年定型生產,到1912年停產時共生產436架。1916年后相繼退出現役。
*qh-3“風雷”輕轟炸機:木骨帆木皮,四座,雙翼。裝2臺江南制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70公里,升限4500公尺。裝3挺機槍,前2后1,備彈1600發。載35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為540公里。
1912年定型生產,相繼發展出校射、偵察等型號,到1916年停產時各型共生產1556架,是開戰時的陸軍轟炸機部隊主力。平均單機造價折合1500英鎊。
五、制式重轟炸機
*zh-1“炎風”重型轟炸機:木骨帆木皮,雙翼,三座,采用三臺北洋重工hk-9c型180馬力引擎,驅動三個五葉木質螺旋槳,最大時速150公里,實用升限4500公尺。自衛機槍2挺,載500公斤炸彈時的最大航程為1100公里。前后各配備一挺機槍。1904年定型生產。因在開戰前尚未完成,正式編號前有字母s(即實驗)。至1910年共生產120架,1915年后逐步退役。
*zh-2“炎雷”重轟炸機:鋁骨帆木皮,雙翼,乘員5名(機槍手,領航員、正副駕駛員、無線電員), 自衛機槍5挺。裝4臺北洋重工hk-10型22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70公里,升限5000公尺。載彈800公斤炸彈時最大航程達1600公里。
海軍型改裝hk-10b型250馬力引擎,并加大油箱,載彈800公斤時最大航程可達1900公里,載一枚450公斤重的450毫米航空魚雷時航程超過2200公里。
重型遠程轟炸機,1910年定型生產,到1915年共生產360架,是開戰時最主要的遠程轟炸力量。平均單機造價折合3000英鎊。
六、水上飛機
sj-4“青鳥”水上偵察機:木骨帆木皮,雙翼,雙座,雙浮舟,自衛機槍1挺。裝1臺江南制造zk-2c型14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40公里,航程550公里。可載50公斤炸彈。
改型包括炮兵校射機和聯絡機。
1909年定型生產,到1912年共生產156架,主要裝備海軍航空兵,分散配置在港岸、外島和軍艦上。1916年后逐步退役。
sj-5“海鷗”水上偵察機:鋁骨帆木皮,雙翼,三座,單浮舟加兩側輔助浮舟,自衛機槍1挺。裝1臺江南制造zk-3型190馬力航空引擎,最大時速160公里,航程800公里。可載100公斤炸彈。
改進型包括炮兵校射機和聯絡機,廣泛搭載在水機母艦和大型軍艦上。
1913年定型生產,到1917年共生產各種改型370架,主要裝備海軍航空兵。
七、飛艇
stg-5“龍云”巨型攻擊飛艇。在“赤云”基礎上改進而來,去除了原來“赤云”上配備的大部分裝甲,氣囊數量細分到九十八個,動力強化為8臺更可靠的hk-10a型250馬力航空引擎,與“赤云”一樣,引擎加裝了消聲裝置,順風最大時速達130公里,最大升限達8000公尺。自衛武器除與“赤云”配置方式相同的16挺機槍外,額外配備了4門可發射定時空爆彈的37毫米海軍炮,其中2門安裝在飛艇上甲板兩側的耳臺上,另2門安裝在吊艙兩側的耳臺上,特制的炮架提供了較大的俯仰射界。艇員編制28名。
大型彈艙的最大載彈量達24噸,載16噸炸彈時航程可達12000公里,載8噸炸彈時最大航程可達16000公里(理論上可在新疆西端與不列顛之間自由往返)。
長270公尺,直徑33公尺。
1910年開始批量建造12艘,與原來的4艘“赤云”一并構成超遠程戰略轟炸部隊的主干。由于采用先進管理方式和模塊化建造方法,加上批量化生產的效應,單艘造價僅為20萬英鎊。
其中若干艘改造為特種攻擊飛艇,每艘可搭載80名空中突擊隊員及其裝備執行空中突擊任務(此時的航程為12000公里),艇舷配備6具繩錨以保證穩定懸浮,飛艇下降到100公尺到50公尺時并實現穩定懸浮時,突擊隊員通過滑降索實施快速滑降。自衛武器全部保留,艇員編制28名。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