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姓氏</br> 阿山高興地說:“我叫阿山,要是用我的名字去做姓氏,我的小崽子就該叫山林。”</br> “我們還有雌性,小雌性也跟著我姓就叫牙脫。”這是牙給他第一個孩子的名字。</br> 他們感到很驚喜,很好聽,對于自己起的名字十分滿意。可是阿希感覺怪怪的,什么山林、山獸、牙脫、牙億、赤角。這些名字難聽死了。</br> 想著別人的難聽,想到自己的也覺得難聽。奈中、奈華、奈情。</br> 老天這是什么名字哦!</br> 阿希心里的小人對天咆哮:為什么?為什么要提這個建議?</br> “大家回去與家人說,等下集合到石碑去,我們再統一解答。”阿奈說。</br> “好,我這就去與大家說一聲。”</br> 他們像是屁股咬著螞蟻,咻的一下站起,三步當兩步走出去。</br> 靈問:“不能用我的名字做姓氏嗎?”</br> “可以啊,只要有人愿意跟你姓就可以啦。姓氏這東西,只是一個標號,只要有人愿意標上就是一個姓。”</br> 靈拍拍衣服站起,“我的小崽子不多,但讓一兩個跟我姓還是可以的。”</br> 靈提醒了阿希,要不要也讓一個小崽子跟她姓呢?</br> 她現在叫阿希,要是用名字去做姓,那就姓希。</br> 嘿嘿,雄性叫希特勒,雌性叫希拉里。這樣不錯。</br> 想著阿希想起她在二十一世紀姓張,要不要把百家姓拿到這里來用呢?引入百家姓就相當于引入簡體字,要不要破壞這里的文字體系呢?</br> 阿希思考很久,決定把簡體字融入巫文,用巫文來表達百家姓。</br> “這樣一來我就是創造文字的偉人了!”阿希越想越開心。</br> 得知名字做姓氏這個消息的人們,都來找巫與首領問問,他們想知道更好好的消息。</br> 雖然不知道姓氏是什么意思,但聽說讓人聽到這個姓氏就能讓人想起他們,他們就很開心。</br> “巫,是不是能讓更多人知道我?”</br> “巫,姓名很重要嗎?”</br> “首領,我不是很懂,你再說一次給我聽聽。”</br> 阿奈攔著大部分人,“我們到部落中央去。”</br> 到部落中央阿奈敲響鐵鐘,讓大家集合開會。</br> “現在讓大家過來主要是說兩件事,第一就是先遣隊成立了。先遣隊只聽首領的命令,受到部落最好的待遇,去做最危險的事。比如進入山林去采草藥,去到別的部落去探查等。每個強悍的都有機會進入先遣隊,每隔兩個旱季進行一次挑選。</br> 第二件事,就是姓氏與族譜。姓氏很重要,巫說姓氏能讓別人知道你的存在。比如你死了以后,別人聽到你小崽子的小崽子的名字就想起,那個小崽子的阿祖是誰。而族譜就是讓你的親人們記住你。</br> 永遠知道他們有一位先祖叫過這樣的名字。有這位先祖做過這樣的事跡。”</br> 他們不聰明,但想多了也能想得通。能讓名字流傳下去誰不想?</br> “巫,我不會寫字啊。”</br> “首領,要是弄丟了呢?”</br> “首領,我不知道該姓什么好,你幫我起一個。”</br> 阿希伸手壓一壓,示意大家安靜。</br> 等大家安靜了,她說:“姓氏很簡單,用你的名字做姓氏,愿意跟你姓就跟你姓,要是不愿意跟你姓就多生幾個,終會有人跟你姓。雌性雄性都一樣,你想跟誰姓就跟誰姓。”</br> “大家想回去想想,用一張獸皮寫下你們的姓氏與名字。然后想想要不要把死去的阿父阿母加上,加上也無所謂,直接寫阿父阿母的名字不用姓氏。姓氏從你這一代開始。</br> 姓氏不能變更,你的小崽子必定要更你姓,除非你做了天大的壞事,讓你的小崽子不愿意跟你姓。”</br> “巫,我不會寫字。”</br> 邊上的人就說了,“你笨啊,你不會你家小崽子不會啊。”</br> “小崽子也不會的來找我,我幫你們寫。”</br> 在阿希的強制下聰明的人都學會了寫字,象形字不是很難寫,只要愿意記就能寫得出來。</br> “你們要是實在不會就去問柏,柏經常教小崽子寫字,他什么字都會。”阿奈說。</br> “你們先去想,想通了寫在獸皮上交給阿丑,巫會依據你們的獸皮寫入族譜里。讓大家的名字匯聚在一起。散會。”</br> 三五成群地離去,有的說:“我沒阿父沒阿母,還沒有小崽子我該不該弄姓氏?”</br> 有的說:“我家有五個人,有三個小崽子跟我姓,這樣不錯。等小崽子生下小崽子我的家族很有很多人了。”</br> 還有的說:“我的伴侶跟誰姓?要不要跟我姓?伴侶要不要也弄一個姓氏?”</br> 阿奈與阿希說:“部落有一千一百人,就有一千一百個名字。姓就會很多很繁瑣,你要不要減少一些?比如一棟房子只有一個姓氏。”</br> “你說得很對,一家只有一個姓比較好。你讓人傳達這消息。”</br> 阿奈點頭,走下高臺。</br> 麥來找阿希,“阿希,那些外屋的人知道姓氏,他們想問他們能不能也弄一個姓氏?”</br> “等他們加入我們部落,再弄也不遲。現在弄有些麻煩。”</br> 外屋住著三百多外部落人,不忠不奸也不知道以后會不會在這里居住,幫他們弄起來麻煩。</br> 第二日阿中抱著小崽子來看阿父阿母。</br> 阿希從獸皮堆里走出去,抱著孫子,“小娃娃真好看,粉嘟嘟的。過幾天就能吃輔食了。”</br> 阿情靠過去,“阿母讓我抱抱。”</br> “我想起了山林里霸主鹿蜀,于是給小崽子起名為鹿,姓奈就叫做奈鹿。希望他能像霸主鹿蜀一樣在山林里行走通暢。”阿中看著自己的小崽子說。</br> 阿希皺眉頭,她還想讓她的孫子姓張呢!</br> 阿奈點頭,“這個名字不錯,奈鹿!鹿蜀!”</br> “我不喜歡這個名字。”阿希想要抗爭,“不如叫張喜。”</br> 阿情反對,“這個名字好怪還是奈鹿好聽。”</br> “我同意奈鹿。”阿華也覺得張喜這個名字很難聽。</br> 阿奈聳肩,“你說的少數服從多數,即便我幫著你,你的票數也不夠。”</br> 撇嘴,“討厭。”</br> 阿情偷笑,“別人不開心還會是臭蛋、死兇獸、&*&的,到了阿母只會說討厭。”</br> “阿母‘討厭’這兩個字概括了一切,要是惹她不高興,她直接動手而不是罵人。”阿中說。</br> 阿奈拿起一個果子,“我去勸勸你阿母,你們把獸皮分割了。”</br> “阿父,討厭。”阿情學做阿母撒嬌的樣子。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