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泰格一起睡是幸福而又倒霉的。幸福的地方在于沒有納魯那頭色狼的威脅,屁股很安全……呃,只是相對而言,大家都懂的。不過勝在于可以反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這回你上,下回你下,也就扯平了。倒霉的地方在于泰格平時看上去很男人,可睡覺的時候卻像個大男孩,平點沒有平時英氣勃勃的成熟男子形像。
他睡覺的時候極喜歡折騰,磨牙、打呼嚕也就算了,最可恨的是他喜歡把胳膊或是腿架到孫志新身上,還喜歡把孫志新當抱忱使。他又生得手長腿長的健壯高大,一家伙橫亙過來,壓得孫志新出氣不均,整晚上老是做惡夢被鬼壓……更可怕的是泰格的手和腿還好像天生的會認主那般,孫志新前一刻才好不容易把它們移開,下一秒它們又熱情霸道的壓回來,還不知羞恥的到處亂摸亂蹭著點火,哪處敏感它就摸哪里。
還要不要人睡了?一整晚就在這樣反抗與壓迫中渡過,孫志新好似那農奴,泰格的腳腳手手正似那壓在人民頭上的大山,總也擺脫不了。
話說,莫非英偉的男子都這樣?平時看上去陽剛成熟,睡著了就會退化成大小孩,睡個覺簡直跟做體操似的永不安寧。
比如現在,孫志新頭疼的看著泰格擠到自己懷里來的大頭,很想對著他孩子似的睡顏問一句:這么擠到這里來,莫非你是想吃奶?還是當真童年過得太悲催,小時候缺奶,長大了缺愛?可惜我沒有啊,就我這樣的平板,擠出血都擠不出奶來!
孫志新肯定是沒奶的,泰格在他胸前亂拱亂擠了一陣,啥也沒吸到,最后只得醒了。
對于這點泰格和納魯很像,身體里面像是裝著一座精準無比的時鐘,一到點就會準時醒來。孫志新掐表算過,納魯醒的時間是早上六點,泰格是六點半,兩人之間剛好差半個小時,出奇的精準。而自己卻是不行,現代人的懶散風格使得自己早上很難得早起,就算醒了也喜歡繼續賴著。現在的孫志新又多了一個愛好,就是看愛人的睡臉,看他醒過來睜開眼睛,眼瞳里映出自己清晰的影子,這會讓人覺得有一種溫馨的幸福感。
泰格慢慢睜開了眼睛,迷瞪了一會兒,又迅速轉成清醒。
“你也醒了?”泰格問。
孫志新點點頭,心付:你那大腿壓在我肚皮上一整夜都揉來揉沒個完結,跟被鬼壓似的,誰還睡得著?
泰格笑瞇瞇的看著孫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孫志新嘴上啃了一記。夜里的火光還沒熄,借著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瑪,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愛。
“哎喲!”孫志新叫了一聲,沒好氣的推他:“去洗臉,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惡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幾聲,抱住孫志新沒頭沒腦的亂啃了一陣,這才起身去洗刷。
臟男人以前沒有洗刷的習慣,和孫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孫志新愛潔,才學著像納魯那樣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幾分鐘以后泰格帶著一身清爽的氣息回來,動手給自家吉瑪煮東西吃。他并不習慣干這個,但他喜歡干這個。喂養孫志新讓他有一種成就感,潛意識里想把孫志新喂成一頭肥豬。
孫志新便看著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來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飛揚的臉上,下意識覺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這樣了,幸福的真諦——便是這個。
實話實說,泰格煮東西的水平實在不咋地,不過還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納魯還要好上一點點。孫志新就見他用魚煮了雪白的魚湯,又蒸了十幾顆芋頭,拿了一些給自己,剩下的裝在陶鍋里,用一把木勺使勁的敲陶鍋。
咣咣的聲響是一個信號,片刻過后納魯用嘴掀開門簾進來,小心翼翼的邁著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樣穿過帳蓬門,免得自己變大了的身體推倒東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臉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頭簡直比陶鍋還要大,嘴巴塞進去以后整個陶鍋都讓他堵上了,嚴絲嚴縫的沒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這樣的一幕,孫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鍋那動作簡直是無師自通,就跟前世養了寵物的主人喂豬或是喂狗一樣,極富戲劇性。
以現在的納魯的食量,一鍋肯定不夠,泰格又煮了一次,納魯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給迪塞爾。那貨也是個十指不沾陽春水的笨蛋,根本不會煮東西,只會吃現成的。
最近幾天暴風雪又起,不適合捕獵,一群人根本沒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繼續紡線織衣,就只好在吃過早飯以后集體呆在泰格的帳蓬里發呆。過了一會兒后哈里斯過來了,看到狼納魯頓時眼睛一亮,毫不猶豫的倚坐到納魯身邊把他當沙發一樣靠著。迪塞爾頓時本能的不悅,將那英俊的傻子拖過來,把他金毛絨絨的腦袋強行按到自己肩頭上倚著。
孫志新挺支持迪塞爾這個行為,納魯狼是自己的專利,憑啥讓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爾不動手,他打算一腳將哈里斯踹開,自己靠上去。現在迪塞爾將哈里斯拖開,孫志新盯著哈里斯的金毛腦袋一邊妒忌他的陽光英俊,一邊惡毒的想,若是哈里斯會變身的話,鐵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來的時間里,帳蓬里中四個男人加一頭人狼大眼瞪小眼,實在閑在蛋疼。孫小魯吭哧吭哧的不知從哪里鉆出來,渾身滾得全是灰塵,背后銀星一直在追著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著跑進帳蓬,孫小魯直接跳射到孫志新身上,銀星追過來叼住它的背頸毛皮往后拖,把位置騰出來,自己眉開眼笑的趴到了孫志新身邊。
孫志新無語得很,扯著銀星趴到自己的右側,把孫小魯抓過來清理它身上的灰塵。小狼太淘氣了些,很像個淘氣的小男孩,總是干干凈凈凈出去,再一身臟亂的回來,讓孫志新這個當爹的頭大不已。
帳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這還不算完,又過得一陣,布庫和奧格也一前一后的鉆進了帳蓬,泰格那帳蓬頓時被擠得人滿為患。
孫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臉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臉色鐵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萬分想拿著大刀將這幫子人與狼全部攆出去。
可臉再鐵青又能怎么地?這幫子人不是親人便是好友,哪個都狠不起心腸攆走。泰格氣怒之下,鉆出帳蓬,一會兒再回來時提著一個皮囊回來。
看著這個沒有見到過的皮囊,孫志新忍不住問道:“哪里來的?”
泰格扯開皮囊在里面翻翻撿撿,頭也不抬的應道:“是烏蘭哈特的東西,哥本和阿爾法在清理她的營地的時候發現了它。反正著今天閑著沒有事情可以干,我拿過來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東西。”
孫志新看著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陣亂掏,他英挺的眉皺了起來。
“咋啦?”孫志新問。
泰格皺眉道:“好些東西都不認識,不知道烏蘭哈特從哪里搶來的。”
納魯偏頭往皮囊里瞧,又伸鼻過去嗅嗅,打了個噴嚏以后搖搖頭也表示不認得。至于迪塞爾和哈里斯,根本就不必去問,一個雖然現在看上去人模人樣,但明顯的像狼多過于像人,現在才開始真正過上人類的生活,另一個則是個只會憨笑的二貨,問了也是白問。
布庫正在敲兩塊石頭,那是孫志新給他找來的燧石,小鬼頭把這東西當玩具玩,正很來勁的使勁往外敲火花。聽得泰格的話,布庫停下動作,道:“為什么不給吉瑪看看?他認得的東西最多。”
泰格不以為然的撇嘴:“她能搶到什么好東西?除了那柄石錘,別的我還看不上眼。”
孫志新呵呵樂了兩聲:“拿過來。我還是看看吧,萬一發現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場。”
奧格冷言冷語的譏道:“怎么不是白打?整個梭矛族窮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孫志新心道:你這個傲嬌貨,能入你眼的東西只怕數不出幾樣來……
奧格還在道:“我跟塔里木,齊格力一起帶人去清理梭矛族的營地,只找到一些沒吃完的食物。數量很少,我看那樣子還很像當時吉瑪跑回來時扔下的那些,被他們給撿到了。哼!”沒好氣的瞟了孫志新一眼,奧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瑪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幫混蛋沒得東西可以撿,一個個的早餓死了,還用打?”
當初要是能把它們保下來,誰會扔掉食物輕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氣旋追著,誰都大恨爹娘只生了兩條腿,還顧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孫志新于是猛向奧格射眼刀,覺得這死孩子才乖了幾天,現在又很不可愛了,那嘴巴刁鉆毒辣陰損缺德得真真欠抽!
奧格不知怎地就喜歡跟孫志新抬扛,把孫志新的眼刀只作沒看見,又道:“我們翻遍了營地,沒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帳蓬的皮革,一些陶鍋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讓整個營地的人都很高興。烏蘭哈特那柄石錘也讓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來被塔里木搶了去,說用不到吉瑪的刀和劍,這東西使著也行。”
泰格正在將手里的皮囊遞給孫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錯,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換,也算得一筆財富。”
孫志新深以為然,只是估計烏蘭哈特帶領的游蕩部族這樣的易碎品肯定帶得不多,所以這筆財富當然多不了。而且總是聽人說起可以交換物品的其它部族,卻總是沒有親眼見到過,因此所謂的財富目前只能是不動產,變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東西。
至于眼前這個皮囊,孫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認為里面有什么好東西。話說史前時代的游蕩掠奪民族能搶到什么好東西?金子,還是寶石?有個屁用啊!一來社會的發展不見得就發展出了它們的硬通貨用貨,二來這樣的東西在目前情況下又不能拿來當飯吃,孫志新真的對皮囊里的東西沒啥期待。
但手一伸進去,孫志新就有些微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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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哈特的遺物,就像是摸獎,猜猜會摸到啥?
PS:
看書評留言,昨天有位書友砸到手指了,還縫了針,好像很慘很慘,大家為他祈福吧。可憐的娃……這幾天那手先別用,就用腳吃飯吧。要對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這樣,我們都是猴子變的,再倒回去用腳,應該能行……噗!
說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會給生活上帶來多大的不方便。十指連心,受傷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連覺都不好睡。記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現在天氣寒冷,包扎上也沒事,一但折掉包扎后會好得比較快。另外忍忍痛,盡量不要吃止痛藥,那玩意吃多了沒好處。可以試試跟朋友聊天,或是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會變得輕些。以前有個同事開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將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藥!那廝只要一搓開麻將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謂麻將治百病,便是說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