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押韻不必有出處【評析】
“使事”“用事”,猶言用典。劉勰在《文心雕龍?事類》里詮釋“用典”,說是“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即是用來以古比今,以古證今,借古抒懷。自魏晉駢文興盛以來,用典已成為基本修辭格之一。但“出處”“來歷”則是宋詩學的特殊話語。
唐詩重抒情,宋詩重理趣。天水一朝,人文隆盛,文人寫作以才學、議論為美,好用典故。黃庭堅以杜詩韓文為典則,以用典來強化詩文的典雅氣質與人文內涵。自他提出“老杜作詩,退之作文,無一字無來處”之后,這一問題聚訟紛紜。肯定者以為,“近世習唐詩者以不用事為第一格,少陵無一字無來處,眾人固不識也。若不用事之說,正以文不讀書之過耳”(元仇遠語,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六六《金淵集》提要)。批評者以為,“天下書雖不可不讀,然慎不可有意于用事”(周密《齊東野語?詩用事》)。明胡應麟《詩藪》外編卷五說:“宋人用事,雖種種魔說,然中有絕工者,如梅昌言:‘亞夫金鼓從天落,韓信旌旗背水陳’,冠裳偉麗,字字天然,此用事第一法門也。”顯然,用典既要師其意,尚須能于故中求新,令如己出,不露痕跡,所謂“水中著鹽,飲水乃知鹽味”(魏慶之《詩人玉屑》卷七),方為佳作。嚴羽在《詩辨》五中批評宋詩“多務使事,不問興致,用字必有來歷,押韻必有出處,讀之反復終篇,不知著到何在”,明確地批評了黃庭堅的觀點,本條又強調“押韻不必有出處,用事不必拘來歷”,一則堅決否定用典在創作中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一則認為用典不必拘泥典故本身的情境,也應重視今典。他意在破除大量用典對詩文創作的束縛,批評詩歌的人文性,恢復其抒情本質與自然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