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詩之是非不必爭。試以己詩置之古人詩中,與識者觀之而不能辨,則真古人矣。
【評析】
這一條繼續討論辨體問題。李東陽《懷麓堂詩話》盛發之,以為“詩必有具眼,亦必有具耳。眼主格,耳主聲。聞琴斷知為第幾弦,此具耳也;月下隔窗辨五色線,此具眼也。費侍郎廷言嘗問作詩,予曰:試取所未見詩,即能識其時代格調,十不失一,乃為有得。費殊不信。一日與喬編修維翰觀新頒中秘書。予適至,費即掩卷問曰:請問,此何代詩也?予取讀一篇,輒曰:唐詩也。又問何人?予曰:須看兩首。看畢,曰:非白樂天乎?于是二人大笑。啟卷視之,蓋長慶集,印本不傳久矣。”所謂“具眼”者,須著金剛眼睛也;所謂“識其時代格調”者,辨家數也。但嚴羽表現出了鮮明的復古立場。李東陽該條重在以識為主,以辨體為主,而嚴羽本條還強調要通過辨體、摹寫而達到對古代經典的習得。
在唐代,適應科舉考試的需要,近體詩的章法結構、修辭技巧諸問題引起了詩人的廣泛興趣,產生了眾多的詩格、詩式類的文學批評著作。有宋以來,蘇軾、黃庭堅和江西詩派尤重詩的寫作技法問題。黃庭堅拈出“杜之詩法”作為典范,又有奪胎換骨、點鐵成金等詩法;呂本中等進而倡導詩歌創作的“活法”,顯示出這一問題的焦點與進展。嚴羽《滄浪詩話》以《詩辨》標舉“妙悟”,重在闡述“詩道”,但對詩法也予以充分重視。其《詩體》部分談到“少陵詩法如孫、吳,太白詩法如李廣”。孫吳用兵法令嚴明,李廣用兵不拘常格。將兵之法,異曲同工。詩法亦然,有太白之法,有工部之法。前者羚羊掛角,無跡可求;后者針腳細密,有章可循。胡應麟《詩藪》外編卷四說:“李杜二家其才本無優劣,但工部體裁明密,有法可尋;青蓮興會標舉,非學可至。”此種李、杜詩法之甄別成為后世重意與尚法、重天才與重苦吟之分野。廣義詩法可包括詩歌創作之所有經驗與意義,狹義詩法則常常以杜詩為圭臬,指詩歌創作方法與規律。
本章主要探討詩歌寫作中修辭技法問題,也涉及創作宗旨、詩學境界及詩學辨體等。全文共計19章。從文獻排序看,其中似無嚴密之邏輯。然統而覽之,前15條探討寫詩過程中修辭章法方面問題。其中,前3條為總說,后12條為展開。第17至19條專論辨體。其中,第3條提出做詩應“本色”“當行”,第13條提出“參活句”,第16條論學詩之三重境界也猶可注意。這里我們主要從修辭與辨體兩方面鉤玄提要,分析此篇旨要。
其一,修辭章法,確立“忌”“難”“貴”三種審理視角。首先是“忌”,本章開篇提出學詩先“除五俗”,避“語忌”,立全篇之宗旨。在具體問題上,他又從“發端”(五)“收拾”(五)“著題”(六)“立意”(九、十一)“使事”(六、七)“押韻”(七、十一)“詞氣”(九、十、十一、十四)“語脈”(十一)諸方面,指出需要規避的現象,涉及了詩歌修辭學的方方面面,從反面確立詩歌創作的規范。其次是“難”,關注創作中的難點問題,如“發句好尤難得”(四)“詩難處在結裹”(十二),都是創作中的章法與句法問題。其中第十五條,對諸詩體的難易進行了比較,可作一家之言。最后是“貴”,嚴羽主要在兩個方面提出他對好詩的見解,一是立意貴“透徹”。嚴羽在《詩辯》里講盛唐諸公惟在妙悟,“有透徹之悟,有但得一知半解之悟”,而以“謝靈運至盛唐諸公”為“透徹之悟”。可見,詩人之立意與悟性之間有著切近的連續性,有對生命世界之透徹的理解,立意才能深遠透徹,圓融無礙。因而他還說:“意忌淺”。二是措語貴“灑脫”。灑脫的反面是拖泥帶水,裝模作樣,意指詩歌語言要清澈、自然、圓融、生動和不俗。所以,又在第八則提到“下字貴響,造語貴圓”。這其實是對盛唐詩學“透徹玲瓏,不可湊泊”的具體闡述。
其二,詩學辨體,提出辨家數、辨體制與復古思想。本章在探討詩法的基礎上,進而探討體制。嚴羽援引王安石的說法,以為“文章先體制,而后文之工拙”,辯證地指出修辭與體制之關系。他認為言詩先須辨體,要有“金剛眼睛”。此即詩話開篇所謂“學詩以識為主”,要熟讀經典,始能養成辨別能力。其辨體思想要點有二:一是尚友古人。一代有一代之文學,一家亦有一家之“家數”。體制即家數。他在《答出繼叔臨安吳景仙書》里說:“作詩正須辨盡諸家體制”。嚴羽認為,“以己詩置之古人詩中”,而識者不能辨,則為上品。辨是一種鑒賞能力,有識始有辨,有辨然后能作,創作的旨趣在于學習古人,趨近于古人。顯然,他的“諸家”或“古人”主要指“盛唐諸公”,具有一種軼宋窺唐的復古傾向。二是強調詩體的純粹性,所謂“不眩于旁門小法”。辨體詩學也必然與文體學相關。中唐以來,逐漸形成了以文為詩、以詩為詞的文體交叉。因而,陳師道《后山詩話》曰:“詩文各有體。韓以文為詩,杜以詩為文,故不工爾。”李清照《詞論》也認為“詞別是一家”。嚴羽《詩辯》明確地批評了宋代“以文字為詩,以議論為詩,以才學為詩”,即以文為詩之創作傾向。其《詩話》以唐詩為正途,以宋詩為旁逸斜出,反對宋詩融通混搭的風氣,主張創作回歸其本來面目。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著名觀點:“須是本色,須是當行”。其實,他所認定的本色當行的詩,正是指以盛唐諸公為典范的興象玲瓏之作。
總之,《詩法》以論述文章之章法與修辭為主,以辨體為結。辭為體之內容與載體,體為辭之形式與歸宿。二者相輔相成,構成了一篇之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