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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這一回寫大侄女“出閣”嫁人,比前文寫三姐出嫁詳細多了。這是因為上次小孩子還小,看不到,說不出,也記不住。這一次就是長大了,看見的多了,也說得出一些了,但仍有看不到寫不到的。如此筆法是不是可以算真正的“自然”主義?但這個主義在外國文學歷史上曇花一現,有確切涵義界限,在中國近許多年又有另一種意義(不知有無來源),所以還是不貼商標為妙。
仍為代擬回目如下:
終身大事難逃劫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