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火闌珊處,林半提著滿手的包裝袋,默默無語地走在牧云身旁。</br>
牧云要買衣服,可林半手里只有借來的三百多塊錢,只得帶她去解放路的那排小地攤逛逛,至于什么衣服超市之類,林半可不敢去。現在通貨膨脹,這點錢在那里恐怕連一套都買不上。</br>
地攤上的那些衣服,大多是一些粗劣的山寨貨。牧云挑了半天,都不怎么滿意,最后勉勉強強地選中了一條長裙、一件短袖上裝、一條牛仔褲和一雙涼鞋,之后又自作主張地為林半選了一套衣服。</br>
林半有點受寵若驚,牧云則解釋道:“你穿得太寒酸,走在我旁邊,會讓我丟臉的。”</br>
盡管都是便宜貨,但加起來還是要三百塊,林半把手里的三張大鈔幾乎捏出了水來,最后才依依不舍地交給了老板。</br>
地攤老板是個胖胖的中年婦女,當她看清楚牧云的美貌時,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涼氣。之后,她看著林半的眼神就很不善,似乎把林半當成拐騙千金小姐的小流氓。</br>
拐騙也就罷了,還讓千金小姐來地攤上選衣服,這連老板都看不過眼了,最后免費送了牧云一件胸衣,當然,也是幾塊錢的劣質貨。</br>
林半有些臉紅地跟在牧云身后,忍不住靈識傳音道:“牧云,你應該有空間戒指吧?”</br>
“有啊,怎么了?”</br>
“里面有沒有黃金、寶石之類?你知道的,地球上這些東西很吃香,可以用來改善一下你的生活條件……”</br>
“我的空間戒指在和魔尊激戰時就丟了,也不知落到哪去了,連靈識聯系都斷了。”牧云淡淡地答道。</br>
林半沉默了,他前幾天問了哥斯達五個問題,現在終于知道了其中一個問題的答案——之前,牧云逼著哥斯達在天空中飛行,恐怕就是為了尋找這個重要的空間戒指。</br>
“我要吃燒烤!”林半的腦海里忽然傳來了哥斯達的精神波動。</br>
哥斯達一直安靜地躲在林半的褲口袋里,但這時林半正好路過一個燒烤攤子,濃郁的燒烤味頓時撲滿了哥斯達的整個鼻子,它忍不住嚎叫起來。</br>
“這個消費倒是可以考慮……牧云,你吃嗎?”羊肉串不過一塊五一串,林半決定奢侈一回,于是禮貌地征求了一下牧云的意見。</br>
據說淑女們是不會在馬路上吃東西的,不過,出乎林半的意料,牧云欣然同意品嘗一根地球上據說很美味的羊肉串。</br>
“對了,我師父說修道修佛的人,都要吃素食,不能沾葷腥。”林半忽然想起來一個重要問題,于是求證了一下,“牧云,你們成了仙的,為什么就可以葷腥不忌呢?”</br>
看著林半毫不虔誠的懷疑目光,牧云愣了好一會,才悻悻地解釋道:“在地球上,沒有絕對的素食。萬物皆有靈,就連大白菜也有靈魂的,你能什么都不吃嗎?在我眼里,豬狗牛羊和花草樹木都是一樣的。我吃它們,是在超度它們,懂嗎?凡人!”</br>
林半恍然大悟,于是又點了三串烤螃蟹,以便讓牧云多超度一些可憐的小生物。</br>
只是這頓林半心目中的大餐還沒烤好,牧云就忽然皺著眉頭吸了吸鼻子,靈識傳音道:“不對,這燒烤吃不得,有妖魔之氣!”</br>
林半心中一驚,溜到燒烤攤子的后方,不動聲色地看了看地上的兩桶油。</br>
兩大塑料桶油都是黑乎乎的,其中那桶還沒用過的油里,最上方還飄著幾大團白色的不明絮狀物……</br>
林半差點吐了出來,這明顯是傳說中的地溝油,而且是質量最差的一種——根據媒體報道,送往超市出售的地溝油都是經過高科技加工的,工序很復雜,熬好后的油色清亮,呈金黃色,看上去和普通的色拉油并沒什么區別,就是里面的很多指標也達到了正宗植物油的標準,讓那些聰明絕頂的專家和教授也鑒別不出來。但有些用潲水熬制的初級地溝油過程就很簡單,只初步熬了一下,然后就把這種黑色中泛著白渣的油送往街頭小巷、各大食攤……</br>
所以這六串燒烤最后都歸了哥斯達,林半和牧云都發誓以后決不吃這種垃圾。</br>
哥斯達可以吸收妖魔之氣,自然不會在意什么地溝油之類。它在一個陰暗的角落里吃完這些燒烤之后,雖然有些撐著了,但仍然滿面紅光,大呼過癮。</br>
“夠勁,就是太辣了!”哥斯達這么點評道。</br>
兩人一龍在夜市上繼續逛了一會,林半就覺得裝著哥斯達的右褲口袋里有些不對勁。</br>
難道是哥斯達想喝水了?林半低頭看了一眼。</br>
“啊……什么鬼東西?”一個穿著黑衣服的青年忽然在林半的身后慘叫起來。</br>
那青年臉色慘白地舉著右手,食指血肉模糊,而且明顯地少了一大截。</br>
“小偷!”林半頓時反應過來,他本能地抓住這青年的胳膊,想把他送到派出所去,但看了看他被哥斯達咬斷了的手指,就知道他以后恐怕再也當不成賊了。</br>
這恐怕是史上最倒霉的小偷了,掏錢包居然被恐龍咬了……世事難料啊。</br>
林半嘆了口氣,在看熱鬧的人群還未完全合攏時,帶著牧云擠出了人群。</br>
“敢侵犯我哥斯達大人的威嚴,真是自取滅亡!”哥斯達得意洋洋地發出了精神波動。</br>
“蠢龍,你違反了規則,沒有我的命令,你就敢擅自動手?下次再這樣,三個月沒肉吃!”林半沒好氣地說道。</br>
“沒天理啊!”哥斯達郁悶至極地嚎叫起來。</br>
“喲,這不是瘋子嗎?”林半剛想答話,就聽到了一個陰陽怪氣的聲音。</br>
抬頭望去,居然是古熙和五個赤著上身的青年,他們正圍著一張桌子吃夜宵,喝啤酒,眼尖的古熙一眼就發現了林半。</br>
自從上次林半和古熙在教室里打了一架后,古熙就給林半取了個“瘋子”的綽號,并迅速在班上流傳開來。這綽號雖然不雅,但也充分說明他對林半的忌憚。</br>
事實上,古熙平時也不怎么愿意招惹敢于拼命的林半,但現在他實在是太恨林半了,恨到了失去理智的地步。</br>
古熙這兩天憋了一肚子火,他的腿直到現在還在時不時地抽筋,考得十分凄慘,丟盡了臉。雖然高考分數還沒有出來,但他可以肯定,這次高考徹底玩砸了,估計連個一般的本科都考不上。</br>
雖然不敢百分百地肯定自己的腿抽筋是林半搞的鬼,但古熙的直覺告訴他,這件事一定與林半有很大的關系。今晚既然碰上了這小子,他就別想走!</br>
“給老子滾過來!”古熙越想越氣,霍然站了起來,操起了一個啤酒瓶,從牙縫里擠出了六個字。</br>
“古熙,你的腿還在抽筋吧?怎么,又能拼命了?”林半看著古熙,冷冷地問道。</br>
話音未落,古熙就慘叫一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捧著小腿肚子呻吟起來。</br>
那幾個青年本來都跟著古熙站了起來,見狀都吃了一驚,趕緊上前把古熙攙扶起來。</br>
“媽的,一定是你搞的鬼!”一個聽說過事情經過的黃頭發青年,怒氣沖沖地提著一個啤酒瓶沖了過來。</br>
林半冷哼一聲,閃電般地伸出右手,穩穩地抓住那個啤酒瓶,奪了過來,然后在那黃毛青年胸膛上輕輕一推,冷笑道:“不關你的事,坐著吧!”</br>
“砰”的一聲大響,那黃毛青年摔在了餐桌上,頓時碗筷湯水灑了一地。</br>
“草,還敢動手?”那幾個青年都跳了起來,有的抄酒瓶,有的舉木凳,氣勢洶洶地朝著林半沖了過來。</br>
“不要逼我,行嗎?”林半微微一嘆,站在原地動也不動。</br>
如果在幾天前,見到這陣勢,林半恐怕只能抱頭鼠竄,但現在有了速度和力量異能,這些人還真不放在他眼里。</br>
牧云皺著眉頭站遠了一點,在她的心中,這些凡人還真是無聊啊……</br>
眼看著板凳和酒瓶都要落在林半頭上,林半的身形一晃,忽然不退反進,欺身到了一個青年的懷中。</br>
“砰”的一聲響,那青年直接被林半給撞飛了。</br>
另外幾個青年手里的武器一下子砸在了空處,又驚又怒,身子里還說不出的難受。但他們還沒回過神來,一只有力的大手已拎起了他們的后脖頸,隨手擲了出去。</br>
“媽呀!”</br>
“啊!”</br>
“唉喲,痛死我了……”</br>
隨著幾聲痛呼,那幾個青年先后摔在了古熙身上,像疊羅漢一樣疊在了一起。</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