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方劑與治法
第一節 方劑與治法的關系
方劑與治法皆為中醫學理、法、方、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治法是在審明病因、辨清證候的基礎上所制定的治療方法。方劑則是在治法的指導下,按照組方理論配伍而成的藥物組合,即“法隨證立”“方從法出”。如患者癥見惡寒發熱,頭痛身痛,無汗而喘,舌苔薄白,脈浮而緊,辨證屬風寒表證,根據“治寒以熱”的治療原則,確立“其在皮者,汗而發之”的辛溫發汗解表法,選擇相應的藥物,組成辛溫解表之方(麻黃湯等),使汗出表解,邪去人安。概而言之,治法是用方或組方的依據,方劑是體現治法的主要手段。方與法二者之間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