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人死后是沒有所謂的“靈魂”的。
如果非要說有的話,也應該只是極少數的一些人,因為死時太不甘心,最后的殘念化成了孤魂野鬼一類的東西,從此虛無地徘徊于世間。
現在看來,一切似乎并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我死了。割腕自殺。自以為死的時候并沒有太多的不甘心和怨念,就是單純覺得再活下去也沒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絕望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死”就成了一件并不可怕的事情。
冰冷的水流過手腕猙獰的切口,讓疼痛變成麻木,我平靜地看著一池水緩緩從淡粉變成猩紅,倦意襲來后,靠在池邊,慢慢合上眼睛。
結束了。
終于,一切都可以放下了。終于,我能夠放手了。
一切的痛苦、思戀和悲傷,終于得以煙消云散。
這次,是真的放過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你能夠永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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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到還有機會再看到光。
漫長且無盡的黑暗中,忽然露出一絲曙光般的微明,然后越來越亮。
眼前出現了些許模糊的重影,我整個人半夢半醒,只感覺身體很輕,像樹葉一樣在空中蕩蕩悠悠。
感覺不到溫暖或寒冷、痛苦或喜悅,包圍我的是一片像羽毛似的輕軟的虛無。
隔了好久,整個身體終于不再是飄著,然而意識仍舊恍恍惚惚,我覺得自己正在那片虛無之中緩緩行走著。
我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兒。
但是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東西牽引著我前行,周圍亮了又暗,滅了又明,爭來逐去拉鋸了良。
,最終還是普照的明亮驅散了黑暗,又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懷念的暖色燈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張逐漸展開的畫卷,緩緩明晰寫實起來。
我夢游般地環視四周——這是個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是我的家。
我和他曾經的家。
紅木地板,白色沙發。落地的藝術臺燈一如既往地籠著橘紅色溫馨的光暈,投射在他恬靜的睡臉上。
我幾乎是從第一時間就一如既往地傻站著欣賞起來。
他習慣在沙發上開著臺燈入睡。而我,則一向喜歡在他入睡時坐在一邊,靜靜看著他那張刀削般俊美的臉龐。
正看著,他突然翻了個身,似乎是迷迷糊糊覺得冷,伸手去摸毯子。
毯子早被他弄到了一邊的地板上。他睡覺一向不老實,以前都是我一次又一次幫他把被子蓋回身上,而現在,我卻只能站在一邊,愛莫能助。
摸不到毯子,他被迫睜開眼睛。
我的心在那一瞬間還是下意識地跳急了半拍,就如同平日里偷看他睡覺生怕被抓到一樣的做賊心虛。
然而這次,他的視線只是平移地掃過我,沒有動怒,只默默徑自從地上撈起了毯子。
我站得離他這樣近,他的手在某種意義上算是直接穿過了我的身體,我們卻都沒有感到一絲異樣。
他看不到我,摸不到我。
他感覺不到我的存在。
其實這倒也無所謂。
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時候也是無視我,能碰到我的時候也是盡量能不碰就不碰。
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一直當我是空氣,可喜可賀,我最后終于真成了空氣。
他裹著毯子往沙發上一倒,頃刻之間重新沉入夢鄉。
而我還是靜靜地站在那里,心里嘆服自己良好的涵養。
總覺得,我完全有理由歇斯底里,或者抓狂,或者暴跳如雷。如果真的有上帝或者隨便是誰此刻一臉悲憫地站在我面前,我都有權馬上揪住他的領子嚴肅質問一下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現在的我心情很平靜。
因為我沒能見到上帝,沒能見到黑白無常,沒能見到冥王——
沒能見到任何一個傳說中在人類死了之后會來帶個路,最起碼告訴他下一步該怎么走的人。
我就這么死了。
莫名其妙地沒上天堂,也沒下地獄,卻成了個沒人管沒人問的孤魂野鬼。
還偏偏縛在了他身上——
我已經試過了,我完完全全會被他吸引,物理學上的那種吸引。
現在的我,做不到離開他身邊太遠,一旦出了某個范圍,瞬間就會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強制性地拽回到他的身邊去。
我已經有點想不起來自己如今這個屬性學名是什么了,地縛靈么?
……
我猜我肯定是不小心錯過了什么。
比如說天堂的大門打開了,我不小心沒看到;又或者是黑白無常臨時有事,把我丟在這里忘掉了。
總不會是因為,在毫不在乎的自我欺騙下,我內心的某個陰暗的角落,還是藏了太多無法傾瀉的委屈和不甘。
我自己也不知道。
最初恢復意識的時候,仿佛是從噩夢中驚醒一樣。
上一秒還在流著血邁向死亡,下一秒就發現自己居然在車里,而他一臉疲憊地靠著車窗睡著。
我幾乎就要以為這又是平常的日復一日。
我每天都等他一起從公司回家,他總是自顧自地睡在一邊。我能體諒他,工作忙,錄節目常常是一整天,很耗費體力。
大明星,萬人欽慕,其實也難做。
于是習慣性地伸出手,卻碰觸不到他的發絲。
才突然意識到自己有什么不一樣了,叫了司機,司機卻沒有回頭,我想要拍他,同樣是抓了個空。
我的身體很輕,幾乎可以直接穿過所有能碰觸到的東西,而且無論我怎么喊,好像都再也沒有人能看得見我、聽得見我。
在最初的十幾分鐘里,真是要瘋了。
但可能是我這么多年來早被很多事情鍛煉得心理素質異常好的緣故,當十分鐘后車開到樓下時,我已經基本上坦然接受了自己變成幽靈這個事實。
他下了車,而我因為那引力的關系,就這么被他帶回到了熟悉的家里。
窗戶上還掛著我那沒有品味的嫩黃色窗簾,印著幾只非常傻的小鴨子,和房間其他各處簡約時尚的氣氛格格不入。
擺設并沒有什么大的變動。燈、沙發、枕頭,都還是我記憶中的樣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的不再是我靠著他暈乎乎地看太陽花的相片,而換成了他和那個人的。
那人的臉龐,永遠是讓人一見難忘的漂亮精致。
雖然其實并沒比我們小幾歲,可至今周身仍存在著滿滿青春洋溢的少年氣息。
那應該是一張雜志的宣傳照,卻拍得很溫馨,那人穿著鈴鐺貓的服飾,笑得一臉燦爛;而他則被迫穿著狗狗的衣服,一臉冷酷中掛著被逼無奈的沮喪,細細看去,卻又有幾分難以察覺的溫柔。
雖然早就知道肯定會是這樣的了。
真讓我看到了,還是覺得灰心喪氣。
想人家兩大明星,不僅私底下感情無懈可擊,連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對。
每天官網上、BLOG上,一堆堆粉絲的花癡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登他的BLOG,看到各種曖昧圖片和粉絲寫的東西,我都會莫名萌生一抹惡意——如果哪天他的賬號上莫名出現了一句話,比如“至少在十年以內,他洛予辰是我肖恒一個人的”這樣的話,會不會天下大亂呢?
十年,是我們約定我可以擁有他的時間。
十年,仔細想想,其實已經很長很長了。
我就好像是感情劇里常見的那種炮灰配角,拼命死纏著主角不放,自不量力居心不良地橫插一腳,連累一對有情人好些年不得成為眷屬。
結局也和劇里一樣,討厭的配角不僅被當成垃圾徹底掃清,還順帶個不得善終的下場來大快人心。
抬頭看看,我又失敗地發現,被我執意貼在墻上的幾張他的巨幅寫真也被拿掉了。
比起相框里早就被我猜到最終命運的照片,還是這個比較令我氣憤。
不知被扔到哪里了,那些都是我好不容易收集的呢。
罷了罷了,都不在塵世了,還計較這些做什么呢。
在我繼續觀察房子的細微變化以尋求進一步打擊的時候,他已進了浴室,隔著我生前險惡用心挑選的半磨砂玻璃門,從透出浴室的一點微光里,那完美的身形一覽無遺。
現在看到他還是會色心頓起,我也真是沒救了。
本來還以為,死亡可以讓人放下一切,哪能想到自己居然會真執念到迷途不知返的境界。
人都死了,心還在他身上。
不過,終究還有一點值得寬慰的地方吧——畢竟死了,所以再也不能從他身上繼續索求什么。
再也不能強迫他屈尊紆貴對著我廉價的一廂情愿。
我終于終于徹底認清了現實,再也不會心存“他或許有一天能哪怕有一點點喜歡我也好”那樣遙不可及的幻想了。
這就是我從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憐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