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4章</br> “干爸?”</br> “是啊,在兩個孩子的心里,也早就把你當成家人般的存在了。”</br> 尤其是溫澤景。</br> 住在左家的那段時間,他應該是徹底的被左敬的人格魅力給征服了,覺得左敬哪哪都好,各方面都優秀,所以才會生出撮合她和左敬的想法。</br> 左敬確實是很好,很好。</br> 無可挑剔的好!</br> 即使經過了寧語綿這一件事,溫爾晚依然覺得,左敬還是完美無缺的左敬。</br> 他永遠溫潤,永遠為別人著想,翩翩君子落落大方。</br> “還是......不了吧,”左敬說道,“澤景和念念叫我一聲左叔叔,我已經很滿意了。”</br> 溫爾晚也沒有強求:“好,反正也只是一個稱呼而已。你為他們做的,遠遠超過一個叔叔該做的。”</br> “都是我心甘情愿的。”</br> “嗯!我都懂,我想,你也懂我的想法吧?”</br> 左敬點點頭:“我懂。”</br> 溫爾晚有溫爾晚的想法,但是......</br> 左敬有左敬的算計!</br> 當干爸?認干爹?</br> 絕對不可能!</br> 左敬想要的,可不是干爸這個身份,要當,他就要當......后爸!</br> 當了干爸,以后他將溫爾晚搶回身邊了,澤景和念念該怎么叫他?</br> 還不如現在先叫著左叔叔,以后......好改口!</br> 后爸比干爸好!</br> 左敬已經想得非常深遠了,所以,他才會直接拒絕溫爾晚的提議。</br> 溫爾晚壓根沒多想。</br> 走到電梯前,左敬伸手按下按鍵,忽然想起什么:“我來的時候,看見醫院門口圍著很多的媒體記者。”</br> “記者?”</br> “是的。有保安在維持著秩序,但是他們一直守著也不肯走,不知道在等著拍什么大新聞。”</br> 溫爾晚也不清楚:“可能......有什么明星今天在這家醫院拍戲吧。”</br> 左敬說:“只有記者,沒有粉絲。”</br> “我問問慕言深,他應該知道。”溫爾晚想了想,“如果有那么多記者的話,我還是帶著澤景從后門走吧。”</br> 念念已經被狗仔拍過一次了,她不想兒子也被拍到。</br> 她向來低調,不愿意在海城引起什么大新聞,成為街頭巷尾都在討論的人。</br> 左敬點點頭,沒再多說:“我先走了。”</br> “好,拜拜!”</br> 溫爾晚很開心的朝他揮揮手,笑得很甜。</br> 左敬也笑了。</br> 爾晚......終有一天,你會來到我身邊的。</br> 如果左敬現在不選擇和溫爾晚和平相處,維持原狀,他怎么開始他的計劃呢?</br> 為了得到溫爾晚,為了讓自己這么多年的心愿,能夠實現,左敬必須要跟慕言深爭奪!</br> 明面上奪不過,那么,就暗地里來!</br> 溫爾晚腳步輕快的回到病房。</br> 門口,慕言深靠在門框上,望著她,微微挑眉:“回來了?”</br> “對呀!”溫爾晚應著,臉上都是笑意。</br> “這么開心啊......”慕言深聲音低低的,“看來,你和左敬聊得非常愉快。”</br> 他想跟過去的,也想在遠處看著他們的一舉一動。</br> 但是最終,慕言深還是選擇在這里等她回來。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