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祝姝看到陸開云手里拿著衣服,“是穿著不合適,要換嗎?”</br> “不是。”陸開云本來想的是,直接把衣服甩到她的床上,不穿的,可是看到祝姝如此溫柔、如此無辜的樣子,他緩和了。</br> “那是什么?”祝姝抬起頭來看著他,她的目光里也有些不屈不撓的不屈服。</br> 本來么,她什么錯都沒有,她憑什么屈服?</br> 祝姝的腳洗完了,她忙著和陸開云說話,沒有拿擦腳布把腳擦干凈,而是把腳從洗腳盆里拿了出來,身子微微向后面傾斜著,端著雙腳,那雙小腳,如同蓮藕般白嫩,凈白無暇,腳指頭如同珍貝,有微微的弧度,白皙,還蒸騰著熱氣,這讓陸開云的腦子“轟”地一聲。</br> 他突然明白了,為什么古代的女人要裹足,可見女人的腳對男人有多致命的勾引。</br> 祝姝的這雙腳,已經讓陸開云不淡定了。</br> 寧婧的腳他也看過,但是他只瞟了一眼,那雙腳,早就因為穿高跟鞋穿得不成樣子了,有時候,寧婧用那雙腳勾纏他,他時常會興致減半,但他一早是就是喜歡著寧婧的,所以,她的腳不好看,也并不妨事,用寧婧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她身上能看到的地方都光鮮亮麗,看不到的地方也就那樣”,比起祝姝,寧婧身上沒有這么白到發光,但是也能看。m.</br> 祝姝看到陸開云沒答話,又問了一遍:“那是什么?”</br> 陸開云這才想起來自己究竟是來干什么的。</br> “你給我買的籃球服,我不怎么打籃球,給我換身別的吧。”說完,陸開云瞟了祝姝的腳一眼,回了自己的房間。</br> 祝姝心想:本來想讓他有負罪感的,看起來他倒是欣然接受了,不過他提出來不喜歡籃球服,那她也就別強人所難了。</br> 祝姝把腳擦干凈了,上了床。</br> 洗了腳以后,熱氣從腳底一直蔓延到腹部,肚子里熱氣氤氳著,她睡了覺。</br> 第二天上班的時候,小紅問祝姝昨天陸開云回家睡覺了沒有?</br> “回家了啊,那是他的家,他怎么敢不回。”祝姝說道,她努力替陸開云遮掩,畢竟陸開云是她老公,丟了人也是丟的她的人,她干嘛在外面把他搞臭了。</br> 下了班,祝姝就一個人去商場了,看來看去,她給他換了一身西裝,他是公司總裁,總要出席這樣那樣的會議,而且,陸開云平時也確實穿西裝最多。</br> 可這價格……</br> 得是籃球服的一百倍,她這次發的提成只夠買兩只袖子……</br> 但祝姝有信用卡,她花了錢,都是他爸爸還。</br> 拿老爸的錢給陸開云買東西,是不是有點兒拆了東墻補西墻的意思?</br> 祝姝站在買西裝的那里不走。</br> “小姐,這身衣服是我們店的鎮店之寶,您老公穿上肯定更帥的,能撐起我們這身服裝的,那身材肯定錯不了。”導購小姐在祝姝耳邊奉承,生怕這位大客戶跑了。</br> ……</br> 祝姝還沒有定下打定主意,可是想到這身衣服是陸開云要求換的,所以,她肯定得拿回點東西去的,所以,她狠了狠心,買了。</br> 讓她爹還債去吧。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