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理 XVI
從三個給定的點向第四個未被給定的點引三條斜直線,它們的差或者被給定或者為零。
情形2 如果三條線中的兩條,設為AZ和BZ,是相等的,因此引直線TZ,使得它平分直線AB;此后如上尋求三角形ATZ。此即所求。
情形3 如果所有三條線相等,點Z位于過點A,B,C的圓的中心。此即所求。
這個引理中的問題亦在由維埃特編訂的阿波羅尼奧斯的書《論切觸》中被解決。
從三個給定的點向第四個未被給定的點引三條斜直線,它們的差或者被給定或者為零。
情形2 如果三條線中的兩條,設為AZ和BZ,是相等的,因此引直線TZ,使得它平分直線AB;此后如上尋求三角形ATZ。此即所求。
情形3 如果所有三條線相等,點Z位于過點A,B,C的圓的中心。此即所求。
這個引理中的問題亦在由維埃特編訂的阿波羅尼奧斯的書《論切觸》中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