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打耳光”,這個說法困擾了我很多年,為什么叫“耳光”?百思不得其解,而且任何一種辭典都沒有解釋清楚這個稱謂的語源,僅僅簡單地解釋說:用手掌擊打面頰的部位,或者用手掌擊打在耳朵附近的部位。
這種解釋看似有道理,但仔細一想問題就出來了。第一,擊打的部位明明是面頰或臉部,那么為什么不叫“面光”或“臉光”呢?說實在的,這一耳光離耳朵可是遠得很呢!第二,“光”又作何解?有人說是耳光響亮的意思,但“光”從來沒有響亮這個義項。因此,“耳光”或“打耳光”就成了一個極其不合理的稱謂。
其實,與“打耳光”相似的動作還有兩個描述,都比“打耳光”的稱謂來得合理得多,卻都沒有“打耳光”流傳得廣泛。比如“批頰”,以手擊打面頰,部位非常準確;比如“掌嘴”,乃“掌嘴巴”的省寫,面頰俗稱“嘴巴”,而且擊打的動作順勢而下,還真的能夠擊打到嘴的部位,因此這一描述的部位同樣非常準確。
那么,“耳光”的稱謂到底是怎么來的呢?
“耳光”“打耳光”還有兩個相似的稱謂,是解開這一俗語的關鍵鑰匙。這兩個稱謂就是:耳刮子,耳摑(摑耳光)。“刮”和“摑(guó)”都和“光”的讀音相近,因此,“耳光”“耳刮子”其實不過就是“耳摑”的誤寫而已。
“摑”是一個后起字,因此《說文解字》中無。南朝學者顧野王所著字書《玉篇》中把“摑”和“(扌首或)”列為一字,釋義為“掌耳”。又是掌擊耳朵!又是跟耳朵有牽扯不清的關系!這也未免太奇怪了吧!
人們之所以覺得“耳摑”跟耳朵有關系非常奇怪,是因為不了解古代戰爭中的一種計算功勞的方法。據《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載:“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杜預注解說:“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孔穎達正義引述了三家學者的相同觀點:“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后自己又注解說:“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也就是說,戰爭結束之后,還活著的俘虜稱作“俘”;被殺死的敵人,要把他們的左耳割下,帶回營地,作為計功的憑據,這就叫“馘(guó)”。最初割下的是敵人的頭,因此用“首”字旁的“馘”;但割頭太麻煩,后來就只割取左耳,因此用“耳”字旁的“聝”,讀音相同,無非是耳朵旁和首字旁的區別而已。金庸的著名武俠小說《神雕俠侶》中,楊過為郭襄的十六歲生辰祝壽,送上的第一件禮物就是“兩千只蒙古兵將的耳朵”,正是這一戰爭行為的生動寫照。
《說文解字》:“聝,軍戰斷耳也。”許慎忘了說斷的是左耳。“摑”和“(扌首或)”同為一字,“(扌首或)”又是從“馘”字而來,這是一個堅實的旁證。
據《周禮》記載:“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這是描述狩獵的情形:獵獲大的野獸要充公,獵獲小的野獸就自己留下,但是都別忘了要割下禽獸的左耳朵,以便計功。雖是狩獵,但毫無疑問乃模擬戰爭時的行為。為什么要割取敵人或者禽獸的左耳朵呢?這是因為以左手執耳,右手用刀割取方便的緣故。
“耳摑”模仿的就是軍戰斷左耳的戰爭行為,因此才會跟耳朵有關系。日常生活中,即使再憤怒也不能真的將人的耳朵割下來,那是違法的行徑,表達憤怒的辦法就是打一耳光,意思如同是說:雖然我不能割下你的耳朵,但你惹我憤怒,就是我的敵人,權且用這個行為來恐嚇你,再要惹我就真的要割下你這個敵人的耳朵啦!
我們試想一下打耳光的動作,除了左撇子之外,都是用右手打對方的左臉,不正是斷左耳的模擬行為嗎?因此而稱作“耳摑”,這又是多么形象的模擬行為啊!
綜上所述,“耳摑”“打耳光”的語源,就來自對戰爭中割取敵人左耳的動作的模擬。之所以將批頰、掌嘴的動作用與之無關的耳朵來形容的千古之謎,至此方才徹底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