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和阿里不哥的汗位爭奪
1259年整個冬天忽必烈的軍隊堅持對南宋作戰。他們首先渡過長江,接著圍攻堅固設防的鄂州城。這場戰役的勝利將支撐忽必烈在蒙古帝國中的聲譽,而該城的宋朝保衛者誓死不投降。但是,南宋丞相賈似道希望媾和。他派出一位使者答應每年向忽必烈進貢銀兩絲帛,所要求的回報是保證把長江維持為他們的共同邊界。忽必烈的儒士幕僚趙璧對此事的評論是:“今已渡江,是言何益!”接踵而來的危機挽救了宋朝。蒙哥死后阿里不哥立即調動軍隊并且和有影響的蒙古顯貴結盟。1260年初,阿里不哥的一個盟友向開平城進軍。丈夫出征期間堅守在后方的察必立即派出一位使者將他弟弟的計劃和行動通知忽必烈。忽必烈必須放棄對鄂州的圍攻,向北回軍迎擊阿里不哥。忽必烈從鄂州撤出大部分軍隊,只留下一支象征性的軍隊保衛已占領的地區。
此時忽必烈正在回兵并于1260年春天抵達開平。《元史》說許多宗王“請求”忽必烈繼承汗位。在三次正式“拒絕”之后,忽必烈答應他們的請求,在5月5日倉促召集的一次忽鄰勒臺上被選舉為大汗。因為大部分蒙古貴族沒有出席這次會議,忽必烈的選舉受到異議。例如,一個月之內,阿里不哥在蒙古舊都和林宣布為大汗。在三個其余的主要汗國中,阿里不哥可以得到斡羅斯的欽察汗國和中亞的察合臺汗國兩個汗國的支持。忽必烈惟一的支持者是他的弟弟旭烈兀,而旭烈兀本人在中東正面臨著對他的權威的嚴重威脅。在返回蒙古的途中,旭烈兀獲悉埃及馬木魯克朝統治者于1260年9月在敘利亞的愛音扎魯特擊敗了他的軍隊。
為了得到支持,忽必烈不得不依靠漢地的資源和漢人臣民。他發布了一份由他的儒士幕僚王鶚起草的詔書
忽必烈自己可以利用中國北方的資源,并且利用占據中原的優勢封鎖向阿里不哥提供的物資供應。以和林為基地,阿里不哥需要輸入大部分糧食,忽必烈決心切斷他弟弟的供應線。甘肅、東北以及更西的畏兀兒是由忽必烈的盟友控制的。阿里不哥供給的主要來源是以中亞為基地的察合臺汗阿魯忽。起初阿魯忽支持阿里不哥爭奪帝位,但是對稅收及分配掠奪品的爭執使他們反目。因此,1262年以后,阿里不哥沒有可依賴的盟友以及可靠的供應來源。對他來說,放棄帝位爭奪只是時間問題。在幾次小沖突之后,1263年阿里不哥向忽必烈投降。對忽必烈足夠有利的是,幾年后阿里不哥在被監管中死去,使人懷疑他是被毒死的。盡管阿里不哥死了,忽必烈的權力仍然面臨著其他威脅。在把自己扮演成為蒙古帝國(見地圖30)的大汗的努力中,忽必烈仍然擺脫不了對他即位的合法性的懷疑。
地圖30 蒙古諸汗國
同樣,接受忽必烈為中國的皇帝也是脆弱的,出現了幾位權力的競爭者。他的第一個對手是山東益都的李璮。漢文史料描述李璮是一個“反叛的逆臣”,因為他最終倒戈反對忽必烈。從而,他被看成為是一位反叛而不是一位獻身建立中國王朝的忠臣。撇開不談這種錯誤的表述,李璮的確對忽必烈自稱為中國皇帝構成了直接威脅。早期,在對宋朝的戰爭中李璮和蒙哥合作并且襲擊過幾座濱海城鎮。當忽必烈1260年登上中國皇位時,看來沒有理由懷疑李璮對蒙古的忠誠。另外,李璮是王文統的女婿,而王文統剛被忽必烈任命為中書省的平章政事,這是政府里最有影響的官職之一。
1260年和1261年,忽必烈送給李璮金銀,作為對宋戰爭的費用。但在1261年下半年,李璮準備和忽必烈決裂并且實行與南宋的一項和約。由于可以從山東貯藏的鹽和銅得到巨大財富,李璮擁有向蒙古統治發起重要挑戰所需的資源。他可能已經得到宋朝給予支持的保證并且必然認為和南宋的貿易以及其他經濟關系要比與蒙古的友好關系更有實利。另外,在種族上作為一個漢人,他可能具有忠于宋朝的感情。不論出于什么動機,1262年2月22日他背叛了他過去認可的君主。忽必烈立即對此做出反應,派出幾支最信任的軍隊來對付這位麻煩的漢人領導人。忽必烈的兩位主要將領史天澤和史樞以及儒士幕僚趙璧前去粉碎李璮的反叛軍隊。數量上的優勢在幾個月之內就顯示出來,8月初李璮被擊敗并被抓獲。朝廷的士兵按通常為貴族施行的處死方法,把李璮放在一個袋中用他們的馬把他踩死。他的岳父王文統在此之后很快也被處死,并且為了對王文統受到的懲罰提供法律根據,公開宣布了王文統在叛亂中的造反及“叛跡”。李璮的反叛在忽必烈的統治中是一個轉折點,因為它增加了忽必烈對漢人的猜疑。在一個重要經濟地區發生的由一位重要的漢人領導的并且得到一位受信任的最高層漢人顯貴隱蔽支持的叛亂肯定會對忽必烈產生影響。從這個時刻開始,他自然地對僅僅依賴他的漢人助手統治中國產生懷疑,作為替代他從非漢人幕僚中尋求協助。即使在他成為大汗和中國皇帝之前,忽必烈已經招募出身于不同種族的幕僚。但是,李璮的背叛引起更大的對依賴漢人的懷疑,忽必烈更強烈地意識到需要非漢人的幕僚和官吏。
他的妻子察必支持統治上的這種努力。察必渴望成為有權力的皇后,而不僅僅是一個部落首領的妻子。忽必烈早期實行的行政制度意在吸引漢人的支持并且反映蒙古人的利益。但是,和以前的中國朝代不同,忽必烈新設計的政府不實行科舉。這種需要對孔子學說進行反復學習和探討的考試從7世紀起為中國的各朝代提供了許多官員,并且被北方的遼、金所采納。但是,忽必烈不急于把自己囿于由漢人思想熏陶出的幕僚和官員的圈子之內。此外,他想擁有任命自己官員的權力。不過他所建立的制度應該是他的漢人臣民所熟悉的。
傳統的中國政府機構中書省負責大部分行政事務,如接收呈交給皇帝的奏章以及制定法律。中書省的負責人在主要的政治決策上和忽必烈商量,然后由左丞相和右丞相監督的六部執行。忽必烈的政治制度明顯地不同于以前中國各朝代的政治制度。首先,他把居民分成為三個種族。蒙古人占據最重要的位置,然后是稱為色目人的西亞和中亞人。稱為漢人的中國北方居民最初構成最低的階層,而在征服中國南部之后稱為南人的南方漢人變為最低的階層并且排除在一些最重要的文職之外。忽必烈認識到如果想避免被人口多得多的漢人(數量上至少是30比1)所吞沒,蒙古人必須擁有控制權。概括地說,比起以前的中國各朝代對控制的強調要更多。
忽必烈關心的是官員(其中不少人不是蒙古人)保持忠心、誠實和廉潔。“蒙古的監察系統……要比任何一個前朝的系統更為滲透得多,并且它與中央集權緊密聯系的程度在中國的監察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最近的研究提出忽必烈在控制上的努力是徒勞的。一位學者寫道:“由于在任命重要官員時常常破例……中央政府在全帝國范圍內的行政事務的參與上頂多是短暫的并且僅限于非常有限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