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去的地方,是方寫憶在濱海路新買的別墅。
但是估計我死在里面之后,方寫憶也不再會搬進去住了。
驅車沿著海邊走了四十幾分鐘之后,擁著美麗庭院的三層白色樓房出現在眼前。
濱海路是奢華富人區,別墅之間都離得很遠,雪白整潔的街道上也沒有什么行人,安靜得很。
洛予辰把車停在路邊,走了出來。
庭院的門落了鎖,里面花木雖然明顯有認真修剪過的痕跡,但新生的一批凌亂雜草昭告著近來疏于打理的荒蕪。
洛予辰看著大概也覺得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樣子,不禁有些疑惑。他當然不死心,抓著鐵欄桿晃了晃,向那洋樓大喊了幾聲我的名字。
沒有任何回應。
他掏出手機又打去搬家公司,確定就是這棟樓之后,又喊了幾聲我的名字,仍然沒用。
洛予辰不是會輕易放棄的人,外衣一脫,抓住鐵欄直接翻墻。
還好方寫憶不是個俗氣的土豪,沒有在長滿爬墻虎的圍墻上面放置玻璃渣和電網之類的東西。
跟他沿著從鵝卵石小路走到門前,正門明顯沒鎖。
他禮貌性地敲了幾聲,就把門推開了。
門后是一片空蕩蕩的落了薄薄一層灰的精裝地板,墻壁也做得非常別致,但是還沒有家具,毫無人氣。
洛予辰有點慌了。
表情是陡然不知道該怎么辦了的失落和無助。
他還是走了進去,腳步聲空蕩蕩地回響,環視了一樓一無所獲,于是從回旋樓梯上到二樓。
二樓只有張簡易的床,那是我最后一晚睡過的地方。
一大堆遺物散落在床邊,方寫憶可能不知道該拿它們怎么辦,于是就干脆放在這里沒動。
十年了,洛予辰哪怕只看一眼,也該知道都是我的東西。
他著魔似的輕飄飄地走過去,躬下身,修長的手指掠過我的幾捆書,賭氣搬出來的床上用品,其他雜七雜八的小東西,以及另一邊的幾個鎖著的行李箱。
他把它們一一打開,我的密碼很容易猜。
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貼身衣服之外,就都是我的寶貝了。
我的寶貝全是跟他有關的東西,從出道開始發行的所有CD的限量初版、寫真集、刻錄影像等等,看起來不過是一個狂熱粉絲的收藏品而已。
比普通粉絲多的,也就是一些他在表演的時候穿戴過的東西。
他從來沒送過我什么,所以我樂于收集這些,義賣的時候那些流落在外的東西,更不惜開天價買回來。
他曾經不屑,說這不是愛。
說我對他,只是無聊的迷戀而已。
我也不屑,我沒感覺到二者有什么必然的不同。
他看了一會兒,倒是眼尖,一把抓起一只精巧的深紅色絲絨盒子。
打開,里面靜靜躺著一枚式樣簡單的鉑金戒指。
他愣了一下,將那東西拿了出來,瞇著眼睛仔細鑒賞。
然后突然就失了鎮定,眼神變得迷茫,繼而變得很溫柔,又很哀傷。
我敢說在他拿起戒指,看到戒指里面的銘文之前,他絕對不記得我們之間還存在戒指這個東西的。
二十四歲生日的時候,我送過他一枚普普通通的鉑金戒指。
我母親沒有結過婚,我只知道雖然嫌棄我累贅,卻還是養大我的舅舅舅媽是二十四歲結的婚。
我覺得那差不多就是應該結婚的年齡,所以送了他戒指。
我所有送他的禮物里,他唯一看得上的就只有小路設計的那枚十字架耳墜,所以戒指這種東西,他嘲笑地看了看,之后就不知道扔在了哪里。
這東西很小很輕,就好像不夠鄭重的誓言一樣,要是不夠珍惜,丟了就很難再找到。
我從來沒敢讓他知道這其實是一對對戒,給他的那枚里面刻著“Love from H”。
那是我的告白。而偷偷收著的這枚,里面則刻著不曾有機會告訴他的、有些像是決心一樣可笑誓言。
“H love C forever”。
當時,我其實并沒細想所謂的“永遠”到底有多遠。
大概……就是一輩子那么遠吧,到我死了為止。
現在看來,這個“永遠”,我做到了!
我居然真的做到了。
他低頭,嘗試著把戒指戴在手指上,但我的手指尺寸比他要稍大一些,他戴著松了,只能把戒指握在手里,有點悵然若失。
我活著的時候,并不覺得有相當固定模式存在的洛予辰的行為,會太超出我的理解范圍。
可是現在,他就這么把玩著這么一枚小小的戒指,在地上坐了很久很久,仿佛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一般,直到夕陽西下也沒有挪動。
似乎在回憶著什么,表情是一種沉浸著的、如夢似幻的遙遠。
我不明白他為什么會露出這樣的表情。
他這樣的神情,讓我害怕。
我是真的怕。
怕他突然發現,其實心里是有那么一丁點喜歡著我的。
雖然我常常這么妄想,但是還是第一次,竟對這件事情產生了些恐懼。
等到夕陽的光輝讓整個屋子都暗下來的時候,他才回過神來。
又開始在箱子里找尋些什么。
他找到了我的文件袋,把里面的證件嘩啦倒出來。從護照、駕照、信用卡到市圖書館的借閱證,幾乎所有證件全擺在那里了。
我和他一樣都在尋找的東西并不在——我的身份證。
如果我的身份證還在這里,他就可以確定我遲早是要回來這里的,沒有那個,他只能通過護照判斷我還在國內。
我身份證應該是被方寫憶拿了。
我不清楚這方面的法律,但是我想人都死了,證件應該會被國家收回去吧,畢竟留著也沒用了,說不定還會被拿去做些違法亂紀的事情。
天黑了,洛予辰大概也覺得我可能短期不會回來這里,只好悵然離開了。
不知道為什么,他拿走了我的那枚戒指。
……
一路開到家,洛予辰都異常沉默,讓我覺得有些不大對勁。
等他回到家里開了燈,我才發現不好——
他整張臉都浮起可怖的煞白,嘴唇的顏色也很嚇人,我突然想起來他今天根本從早到晚什么東西都沒吃。
他胃不好自己又不懂得調養,從年少時就經常痛。
后來和我在一起的時候,被我一頓不少地逼他正常吃飯,才終于調養好了一點,最近幾年都沒太犯過胃病。
結果,我他媽尸骨還沒寒呢,他就又由著性子把自己作踐成舊德行。
更要命的是,他居然開了冰箱,拿出一罐冰啤酒自顧自就開始灌。
少爺,怎么想的?胃痛啊!
那是冰鎮能鎮住的嗎?
我非常氣憤。
是過度缺乏生活常識,還是沒事純找自虐?
果然,喝到一半,就立竿見影地收到了身體的抗議,他疼得突然抽了一下,啤酒掉在了地上。
他靠著墻壁彎下腰,右手抵著胃部,冷汗開始從額頭往下掉。
我下意識地想要去扶他,手穿過了他的身體,才恍然想起自己根本沒有辦法幫他。
他跌跌撞撞,好不容易一頭栽倒在沙發上,立刻就蜷縮了起來。
雙手緊緊按住胃部,無法克制地低聲□□著。
“呃……啊……”
他昂著頭,仿佛溺水一般試圖大口呼吸來抵御痛楚,汗水涔涔落下,脖子上青筋直凸。
他身上本來就沒有多少肉,胃部劇烈抽搐到可以明顯地從緊貼身體的衣物外面看出來,他死死抱著腹部,痛苦輾轉,完全是在經歷一場酷刑。
我心疼,而且急瘋了,可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夏明修遠在洛杉磯,現在的我又碰不到任何東西。
如今他唯一的指望就是自己打電話叫醫生,但是他雖然疼得厲害,卻好像白癡一樣,完全沒有打電話求救的概念!
我這邊急得不行,他那邊整個人已經因為劇烈的掙扎從沙發上面摔了下來,在地上痛苦地痙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