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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黎烈文夫人來信,談起烈文對舊作的態度,信中有這樣一段話:“……少年時期所寫的小說,原名《舟中》,后來有人偷印,改名《保姆》。當年靳以在永安買到了,使烈文臉紅,他不愿意人知道有這一本東西……”國內有人想出版烈文的創作選集,所以雨田說:“不應該再將它重印。”
我同意她的意見。二十年代初期我在成都讀過《舟中》,覺得平平常常。三十年代我在上海認識烈文,有一個時期我們經常在一起,無話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