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頭最重要的是無與倫比的耐心以及堅韌的毛囊女神。
當漂發粉、雙氧奶等一系列化學物品,在我腦袋上發熱發燙時,我的眼皮已經開始上下打架,連實時更新的微博熱搜都不能引起半分興趣。
通宵的宿命來了——我困得要命。
坐我邊上,那個腦袋被保鮮膜包得嚴嚴實實的人,帶著“他就知道”的神氣,從鼻子里狠狠揚了一聲哼。
“靠著睡會兒,”他看了眼手表,確定了時間,“還有40分鐘?!?br/>
我哦了一聲,迅速進入夢鄉。等店員叫醒,移步去邊上沖掉腦袋上的漂劑后,懵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鏡子里面發際線高的嚇人的精神小妹竟然是我。
“好丑……”我輕輕嘀咕。
我家雖然有禿頂基因,但也只是我爸比而已,不會遺傳到貌美如花的我吧!
但對著鐵證如山的事實,還是悄悄確認了自己這輩子不會搗鼓背頭發型,除非植發兩厘米。同時也確認了金發(據說是7度)發色,屬于再早十幾年的流行趨勢,我還是不要瞎摻和了。
邊上的人耳朵尖,眼睛都不用撇過來,看著他前面的鏡子就能照出我。
他說了一模一樣的話。
“好丑……”
甚至還加了一點形容。
“像金色的鹵蛋?!?br/>
我惡狠狠地瞪回去,說:“就你好看!”
雖然是氣話,但也是真話。他,金發,莫名其妙合適。就像許許多多金發男孩一樣,肆意乖張。其實現在頭發還帶著水,貼在頭皮上??伤鹣掳?,對我挑眉,是那樣的神采飛揚。恍惚他天生就該如此。
我都開始思考要不要說不染了,看幾個星期的金發,再換其他。
他伸手,指尖點在我的耳垂上,碰到濕漉漉的水氣。
“明天去打耳洞?”
后天是不是就要紋身了?
我擰過腦袋,避開他的手。
“明天想睡懶覺。”
他堅持要碰,大拇指和食指腹揉捏著平滑的耳垂。
“那明天出來吃晚飯。”
正在上染膏的店員輕輕提醒,不要動。
他收回手,我也轉正了頭,沒忘記回應。
“天天在外面吃會膩。”